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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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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立足经济监督 依法履职尽责 以高质量审计推动服务新发展格局——对鹤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图解】鹤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鹤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9月26日在鹤山市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鹤山市审计局局长 黄双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鹤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鹤山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县、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战略任务,积极开展“拔头筹、争上游”行动,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推动重大政策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规范公共投资工程建设、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保障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街)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积极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2.89亿元,扶持企业资金1.59亿元。全年新增专项债券26.2亿元,有力支持产业、交通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3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影响可比口径增长3.4%。

  --重点民生保障有力。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9.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72%。在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保障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发挥财政资金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生均公用经费投入增加47.85%,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位5850个,发放就业创业补贴1222万元。

  --审计整改扎实有效。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全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截至2023年6月底,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8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41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要求持续整改的2个问题,已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持续推进。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8项,整改金额1.47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91亿元、总支出52.91亿元(含年终结余0.0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1.73亿元、总支出41.73亿元(含年终结余0.5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27亿元、总支出0.2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8.07亿元、总支出42.6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单位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指标管理不完善。市财政局通过数字财政系统下达给市直部门和镇(街)预算指标金额超出人大批复的政府预算。

  (二)预算调整报批不及时。市财政局收到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后直接下达使用,未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

  (三)预算编制和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2022年事业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涉及金额205.97万元。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精准细化,部分项目支出预算部门经济分类“其他”类预算金额占比70%-100%。

  (四)暂付款超出规定金额。市财政局将实际已经发生的支出列暂付款反映,2019年后新增的暂付性款项超出标准。

  (五)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低。市财政局在收到上级部门下达资金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涉及项目13个,金额合计1.002亿元。2022年共有136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于50%。

  (六)未及时追收非税收入。2022年已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但未及时收取金额合计193.95万元。

  (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5个项目存在提前列支债券资金的问题。9个以施工单位名义开立的三方监管账户产生的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

  (八)国库未及时清算商业银行垫付资金。市财政局2022年由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超过15天以上的支付笔数为13495笔,垫付超过30天的支付笔数为16笔。

  (九)养老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财政补贴资金838.18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位。

  (十)国有企业资产存在闲置情况。抽查发现市国有企业有7宗资产(包括1宗房屋和6宗商铺)闲置时间超过5年,面积合计共1111.51平方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5个市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35个预算项目零支出,涉及金额3031.49万元;2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未支出金额1804.22万元。

  (二)违规延长政府购买服务履行时间。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和执法执勤车辆保管业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分别为8年和5年,不符合购买服务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规定。

  (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存在漏洞。3个单位对购买服务项目质量验收把关不严,未据实结算服务费用,多付财政资金10.45万元,且服务效果不理想。

  (四)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未经审批长期租用社会车辆且没有按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多次在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使用公车或使用公车前往进行个人核酸检测。

  (五)政府采购不规范。2个单位无预算且未按规定程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1所学校采购手续不规范,部分体育用品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六)学校食堂结余额较大。1所学校食堂至2022年底累计结余较大,没有体现学校食堂“公益性”原则。

  (七)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1个单位没有将固定资产纳入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涉及固定资产原值金额2206.43万元。5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值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55.61万元。1所学校大量损坏及闲置的固定资产没有进行报废处理,堆积于仓库。

  (八)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由单位正职直接分管财务,签批所有业务经费开支。2个单位报销审核不严格,凭证缺乏支撑附件。1个单位为职工个人垫支社保改革汇缴清算金额40.8万元未及时收回,挂账时间超过一年。

  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调查了我市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招商引资政策、低效工业用地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有关单位能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部分单位未全面落实房租、水电费减免政策。2个单位应减免未减免房屋租金共7.61万元。个别单位对餐饮、个体工商户等用户没有执行用水价格下调10%的政策。有关单位没有将北控水务公司执行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给予的供水优惠提供给商户。

  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措施不到位。2个单位有15个适宜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没有设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部分金融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1家银行未按规定取消信贷环节收费,违规收取两家企业提前还款违约金。

  (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社会化招商成效不显著。与合作机构签订的协议未对招商线索质量进行约束,支付2家机构招商服务费27万元获得招商线索42条,尚未促成项目落地。

  2.产业基金没有充分发挥对本土项目的促进作用。产业基金投资偏离预期目标和投资方向,投向鹤山市企业的数量和资金较少;个别产业基金资金闲置。

  3.项目投后管理机制不到位。部分单位和各镇(街)尚未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存在服务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部分数据不准确或缺失。

  4.投资协议合规性审查不严,形成监管漏洞。部分项目在引进时未签订具有约束性的投资协议。部分投资协议缺少约定产值、亩产税收等评价指标和时限的约束性条款或达产期限设置过长。部分投资协议与出让合同约定条款不一致。

  5.项目履约不到位问题突出。21%的项目未如期动工,64%的项目超期竣工,49%的竣工项目容积率未达标。部分工业项目建成后未及时投产,厂房用于出租。

  6.履约情况跟踪监督机制不健全。对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值和亩产税收未达约定要求的项目未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企业兑现承诺。工业地产项目管理制度缺失,难以对入驻企业投资和效益情况进行有效跟踪管理。

  (三)低效工业用地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固定资产投资未达约定要求。2021年底前投产的46个项目中,有29个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达土地出让合同要求。

  2.亩产税收未达约定要求。2021年底前投产的46个项目,有44个项目亩产税收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3.项目容积率未达约定要求。31个项目实际容积率低于合同限定容积率。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调查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碧道建设工程、城乡污水处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民生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整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老旧小区底数不清。2个单位在改造前未完成基础数据摸排核对工作,未能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一些2000年之前建成、符合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未纳入改造计划。

  2.竣工验收及结算不及时。10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导致408万元上级资金滞留财政。

  3.改造项目后期管护不规范。1个小区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引入物业管理试点任务。14个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未按要求建立后续管养维护机制。

  (二)碧道建设工程专项审计。

  1.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滞后。碧道项目分8个路段建设,其中5个路段未编制预算,7个路段未出具工程预算审核书。

  2.工程进度款申请资料审核不严。多支付工程进度款14.29万元。

  3.绿化种植偏离可行性研究。个别碧道在易水淹地方种植地被和树木,存在较大损失风险。

  4.部分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个别碧道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应核减预算造价312.18万元。

  5.农民工工资管理不符合规定。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人工费全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支出。施工方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信息过于粗略,欠缺支付对象的具体信息。

  (三)污水处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部分农污项目偷工减料。3个镇部分农村污水项目未按图纸施工,未据实结算,多计工程款118.83万元。

  2.部分农污处理站点设计不合理,污水接入率不理想。污水接入率低于80%的有296条自然村,低于70%的有28条自然村。

  3.工程监理验收不严谨。部分农污管道的路面没有按要求铺设混凝土、实际修建的沙井数量比竣工图标示少、结构层石粉垫层厚度不足、管网没有按图纸施工等问题,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中均未发现或反映。

  4.农污营运管理不到位。2021至2022年有28个农污处理站环保抽检不合格,部分站点氨氮抽检值严重超标。1个污水处理站因施工损毁而长期停运。部分镇自建村级农污处理站疏于管理,长期荒废。

  5.镇级污水厂存在营运风险。1个镇污水厂出水口16天无监测记录,1个镇污水厂3个月没有进行污泥处理,2个镇污水处理厂大量污泥沉积在污水池和生物处理池。

  6.部分镇级污水厂污水收集率不高。5个镇污水处理负荷率分别为49.6%、50.96%、60.96%、62.47%,67.87%,污水处理量未达到产能75%的要求。

  7.城区污水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1项环境改造工程因管护不到位导致绿化树木缺失或枯死。1个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渠渠面没有覆盖,造成环境污染。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妇幼保健院、纪元中学等4个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的部署安排,采取积极措施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市自然资源局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房地一体”权籍登记发证工作进展缓慢。

  2.整治违法用地不到位。未有效督导属地镇政府对以前年度违法用地整改。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有287.82万元。

  4.长期大量借用下属单位及企业人员。

  (二)市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统筹谋划不到位,城区义务教育学位紧缺。小学学位短缺严重,非就近入学问题突出。初中学位缺口大,两所学校办学规模远超标准。学位建设工程未按时推进,借校上课问题突出。

  2.教育督导工作落实不到位,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不足。对学校干部梯队建设重视不够,老化、断层问题突出。新招聘教师质量有待提高。培尖培优成效不理想。优质生源流失呈逐年上升趋势。

  3.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足,教师队伍整体质量结构失衡。全市高中、初中、小学的高级教师空缺率较高。

  4.对学校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学校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1所小学建设工程存在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应扣减工程款82.55万元。课后服务收费未按规定缴纳税金。

  (三)市妇幼保健院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绩效工资和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

  2.医疗纠纷发生后没有按规定追究责任人。

  3.内控管理问题突出。现金管理混乱。现金收入长时间停留在收费员、出纳员手上脱离监管。车辆、油卡管理混乱。油卡没有实行“一车一卡”。药品材料盘点随意,长期出现大额盘盈盘亏,且没有检查原因,监督不到位。

  (四)纪元中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师资和教学质量有待提升。骨干教师和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仅4.88%、9.8%,没有地市和县级名师工作室,高级教师空缺率高且趋向老化,教学质量未实现稳步提升的目标。

  2.反诈骗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

  3.学校工程验收小组履职不到位。部分工程存在不按图施工、变更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应核减工程造价10.56万元。

  4.学校食堂管理问题突出。食堂超范围支出改造维修和大型设备购置款64.76万元。食品物品管理不到位,没有登记及盘点,手续不完善,致使出现多付供应商货款的情况。

  5.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车辆使用登记信息不完整。油卡使用登记信息失实。出现私车公养情况。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处理的违纪违规事项15项,涉及金额393.74万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骗取青苗补偿金、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工程偷工减料等方面。

  七、审计建议

  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审核,细化预算收支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规范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强化预算刚性执行,严格控制部门履职辅助性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服务类品目预算。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项目资金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积极开展信息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事后评估,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追责问责。

  (二)统筹推动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落实见效。健全完善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措施,改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功效。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执行监管和考核评价。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和落地,着力解决投资审批、工程招投标、用地用能等制约项目进度的堵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专项债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用,推动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

  (三)强化公共投资领域全过程监管。推进财政性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加强政府建设项目前期审核把关,健全造价信息采集、审核管理机制,防止过度设计,压实建设、施工、监理、造价等各方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完善政府投资代建制度,建立健全投资绩效的激励、考核、问责、惩戒等机制,避免损失浪费。

  (四)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质效。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化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完善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镇(街)和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鹤山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县、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