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资产办: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市直各单位择优报送不少于1篇案例。
二、请各镇(街),有关单位于2026年4月8号前将案例报送市财政局(粤政易-鹤山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办公室)。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等。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
例征集工作的函
(联系人及电话:蔡琳,0750-8812353)
鹤山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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