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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鹤山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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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层次人才:

  为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根据《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鹤人社〔2018〕98号)文件精神,现将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手续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取得《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并在鹤山市工作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向市人才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第一学期需在每年4月15日前,第二学期需在12月1日前);

  (二)市人才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情况,向市教育局出具需办理入(转)学高层次人才及子女名单和联系方式;

  (三)市教育局通知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安排意见,通知有关学校安排落实;

  (四)有关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意见,办理好入(转)学手续。

  三.申请材料

  (一)《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二)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高层次人才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高层次人才和子女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办理转学的还需提交转出地学籍证明资料。

  表格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四.受理部门

  鹤山市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村八座138号二楼人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8933101。

  附件:

  1.《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2.《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

  3.《江门市高层次人才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