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6〕17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的通知》(鹤财农〔2026〕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将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609万元下达到各镇(街),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14日-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部门: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先生
投诉电话:0750-8803018
附件:1.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026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提前批(江门市鹤山市)分配表.xls
2.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026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鹤山市)分配表.xls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