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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民政局2025年民政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广告设计及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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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鹤山市民政局现对“民政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广告设计及制作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服务清单

  (一)项目名称:鹤山市民政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广告设计及制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位于民政局1楼、3楼和4楼,主要为墙面和移动展架的设计与制作、项目logo设计等,分1个服务窗口和7个功能分区,项目包含设计、制作、安装、清洁等。(详见附件)。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设计与制作。

  (三)项目预算:86160.00元,含税全包价,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由于设计具有较大主观性,需要反复修改直至满意,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二、资格(资质)要求

  (一)报价单位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务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二)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三)具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过三次以上相关服务的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参加报价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报价表;

  (三)报价明细表(按附件图示分楼层分类报价);

  (四)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案例及佐证材料;

  (五)按照供资格(资质)要求中提到的其他材料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六)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七)以上资料一式贰份,递交文件时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四、报价资料接收的时间、地点

  (一)接收资料时间:2025年8月29日(8:30-12:00)

  (二)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

  五、确定拟成交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以往同类项目案例的设计效果、服务经验、报价合理性等综合考虑确定拟成交供应商,拟定结果按鹤山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鹤山市民政局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 系 电话:0750-8883055


  附件:1.广告墙面区域图示.doc

            2.项目logo、移动展架、标识牌设计制作说明.doc



鹤山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