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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申报指南(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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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工业城,各有关企业:

  2020年上半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资金申报已经开始,现将资金申报指南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在7月14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本次中小企申报需要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的PDF扫描版,以企业名+项目名为文件名,统一发至邮箱:504955131@qq.com 。广交会展示项目需要提供证明视频用于广交会上,并刻录成光盘粘贴在申报材料封面后。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