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规范招标人行为和权利,防范廉政风险,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和招标项目“评优择优”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鹤山市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邮寄方式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0-8888799;
电子邮箱:hssjtj@jiangmen.gov.cn
邮寄地址:鹤山市凤亭路438号。
附件:鹤山市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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