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过程中,将被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抓拍未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详见附表)带到鹤山市桃源超限检测点协助调查。由于上述车主不配合调查处理,并把车辆留置在超限检测点。经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电话催告并邮寄通知书,上述车主仍不前来接受调查处理。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鹤山市桃源超限检测点(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桃源镇旺龙珠岗村188号)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附表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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