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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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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财政局局长 黄双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鹤山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减收增支压力,围绕“一城三中心”战略部署,坚持挖潜扩源助增长,统筹兼顾保支出,集中财力促发展,持续不断惠民生,实现了经济财政双增长、质量效益双提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273,875万元,完成人大预算262,558万元的104.31%,比上年收入按“营改增”可比口径调整数245,381万元增收28,494万元,可比增长11.6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实现394,708万元,完成人大预算370,986万元的106.39%,比去年实绩299,092万元增支95,616万元,增长31.9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875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28,076万元,转移支付收入88,1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18,180万元,调入资金101,770万元,收入合计506,0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708万元,上解支出31,7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97万元,年终结余22,60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614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主要特点:

一是收入稳步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11.61%,高于市人大审议通过的7%的年初增幅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江门市11.5%的年度考核目标,实现273,875万元,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

二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运作、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其中,GDP八项支出累计完成28.4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2%,增长18%。民生投入累计24.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61%,增长15%。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落实到位,分别投入5.56亿元、5.67亿元,基本完成年初人大预算。

(二)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188,717万元,完成人大预算的104.12%,比上年增收23,069万元,可比增长13.9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实现278,743万元,完成人大预算的97.87%,比上年增支82,622万元,增长42.13%。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我市“三旧”改造项目进展超出预期,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划拨给原业主的补偿款相应增加,以及将上级下达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67亿元用于收储南部片区土地开发支出,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80,583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88,182万元。汇总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301,633万元、汇总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21,901万元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305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301,619万元的99.56%,比上年增收254,766万元,增长559.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87,560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288,816万元的99.57%。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305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060万元,上年结余14,88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36,2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788万元,为汇总调整预算221,901万元的98.60%,比上年增支175,669万元,增长407.41%,调出资金98,769万元,年终结余18,690万元。

(四)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8,895万元,为调整预算280,583万元的99.40%,比上年增收237,362万元,增长571.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66,150万元,为调整预算267,766万元的99.4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6,573万元,为调整预算188,182万元的99.14%,比上年增支153,882万元,增长470.72%。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78万元,为人大预算的100%,其中利润收入和股利、股息收入56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78万元,为人大预算的100%,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18万元。

(六)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3,390万元,完成年初收入预算的74.7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支出135,912万元,完成年初收入预算的63.23%。本年收支结余47,47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6,209万元。

(七)2017年鹤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1.地方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按照2014年清理甄别存量债务时确定的政府债务范围,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7,5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2,43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5,100万元,共涉及债务项目23项。2015至2016年间我市在省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共置换了政府债券247,061万元,其中:2015年共进行了两批次债券置换,共置换债券74,267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共涉及债务项目11项;2016年共进行了两批次债券置换,共置换债券172,79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7,794万元,专项债券65,000万元,共涉及债务项目12项,截止2016年10月底我市的政府存量债务已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2017年7月我市成功发行了2亿元新增债券,其中土储专项债券1.67亿元,其他专项债券3,300万元。截至2017年年底,我市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余额为2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为18.2亿元,专项债券为8.5亿元。目前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仍控制在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内,未达到风险预警程度。政府债券的成功发行将持续缓解我市的还本付息压力,降低融资成本,科学规避债务偿付高峰,降低利息负担,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达到在可控范围内逐步消化存量债务的目的。

2.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2017年年底,我市通过自有财力缴付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8,208万元,其中缴付一般债券本金303万元,一般债券利息5,924万元,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服务费0.29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981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服务费0.099万元,不存在公开发行置换债券提前偿还债务及公开发行置换债券偿还逾期债务情况。

(八)2017年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2017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市财政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千方百计稳增长、保民生,持之以恒抓收入、促发展,群策群力求创新、推改革,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狠抓增收节支,有效保障大局运转。一是努力保持收入平稳增长。牵头推进涉税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加强涉税项目有关职能部门间的数据交流与信息共享,归集税源信息并综合运用;深入国、地两税及各镇街实地调研,定期召开财税收入联席会议,共同寻找财政增收突破口;制定税务部门征收经费实施方案,对两税部门按季度进行绩效考核,提高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树立大财政观念,整合各方资产资源,加大资产资源营运、盘活和处置力度,切实增加可用财力。二是确保资金使用节支增效。坚持厉行节约控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梳理各预算单位支出情况,建立预算执行动态调整机制和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对1-10月已下达的本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未达80%的,按不超过20%的比例收回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项目,加快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弥补减税清费政策产生的资金缺口,以及保障城市基础性建设、民生领域支出等重点工作。三是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共划拨基建款项76,913万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其中,投入资金11,480万元,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鹤山公园、春节组景、城市道路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投入资金14,707万元,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高标准农田等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9,746万元,用于交通道路建设及维修工程;投入资金13,224万元推进建设鹤山市文化中心建设,为提升城市品格添砖加瓦。

2.发挥财政职能,力促企业转型升级。2017年落实各级财政资金27,940万元,着力扶持企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自主创新、开拓国际市场及品牌建设;落实工业城省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6,000万元,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融资贷款;制定鹤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扶持管理办法,对经认定的示范基地按一次性投入额的0.5%进行奖补;全力支持我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资金299万元,从推动“个转企”、促进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商标国际注册、驰(著)名商标等方面进行奖补;严格落实国家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措施,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及多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3.完善民生保障,推进幸福鹤山建设。2017年,我市民生事业投入资金242,0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59%,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1%,同比增长15.37%。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及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7,611万元;划拨学生接送车费723万元,规范校车运营管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7,522万元,安排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2,592万元,稳步提高教师待遇。二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2,438万元,将保障标准从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安排医疗卫生事业补助经费774万元、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3,230万元,助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安排城乡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10,703万元,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安排资金3,900万元支持“医联体”建设工作,促进县级医院联伸、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底线民生保障力度,发放城乡低保及五保资金4,331万元、医疗救助资金48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7万元。落实资金10,147万元,继续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2017年采购项目共六大类887项,采购金额14,678万元;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安排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1,611万元。四是发挥强农惠农政策效益。统筹安排资金812万元,全力支持我市开展防御台风“天鸽”“帕卡”救灾复产工作;安排各级财政资金1,495万元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推进农村公益项目建设;安排2,000万元,继续开展以“五化一提高”为主要内容的幸福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352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公共服务站硬件改造进行补助;落实资金1,167万元,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五是打造地区特色文化名片。统筹资金1,832万元,全力支持创文攻坚工作;安排本级财政资金950万元,推进新一轮绿化大行动;筹资1,745万元,推进梁赞文化广场和古劳水乡旅游综合设施建设,打造“鹤山梁赞,世界咏春”。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坚持零基预算和“增一减一”原则,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在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上开发人大在线监督功能,方便人大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出台本级财政预算和支出审批权限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本级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二是继续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乡镇集中支付采纳度;不断完善预算执行软件单位会计模块,充分发挥预算执行系统核算和监督作用;撤销偿债准备金、工资代发户等财政专户,进一步实现财政专户管理的精简、统一、规范、高效。三是推进市本级项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将18个预算单位的25个项目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申报评审,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实施评审,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四是创新基建财政财务管理。制定《鹤山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业务管理制度》,公开招标选取8家中介机构,于5月启动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委托中介评审工作,将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审核转为委托中介机构评审,促进提高评审工作效率。五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会议,牵头成立预决算公开检查小组,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5.强化债务管理,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一是实施债务规模控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做好新增政府债券项目的报备、挑选、报批等工作,进一步缓解我市的还本付息压力;全面梳理我市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情况,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对地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二是成立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两支政府投资基金,探索以基金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经济发展模式。成立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选定基金管理机构,注册成立市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政府方出资人,切实加强基金运作管理;探索“政府基金+PPP”模式,解决PPP项目融资难题。三是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管理职能,遴选潜在PPP项目,完善PPP项目库数据资料,加强已入库PPP项目后续管理;将PPP项目全周期工作进行分解,并规定每个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提高PPP项目实施效率。今年,我市马山生活垃圾项目、省道S270鹤山段扩建工程项目和西江大堤项目三个新增PPP项目成功纳入广东省PPP项目库。加上已有的五个入库项目,我市现有八个项目成功纳入广东省PPP项目库,居江门地区首位。已有的五个入库项目均已签约并进入施工阶段,其中,沙坪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及国道G325线辅道工程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省级PPP重点项目,同时列入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典型案例候选名单;滨江路工程项目被财政部评选为国家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

6.健全国资体系,提高资产营运效益。继续创新融资模式,筹措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建设;重组运营架构,根据业务分类设置专业经营层,以投融资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下属经营公司入股农信社、出资成立江门市珠西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和鹤山市珠西铁路站场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成立资产收储运营专责工作组,积极收储优质资产;开发国资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国有资产物业,提高物业出租率。

(九)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人大建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对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的审查意见。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在审议预算草案报告的过程中,提出了审查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大对预算法的执行力度。对此,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并在工作中积极落实。一是优化预算编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大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和通报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收回存量并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规范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出台《鹤山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支出审批权限规定》,明确部门权责、分工和业务流程以及支出的立项、审批和执行,进一步完善本级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控部门专项资金项目个数,清理整合支出性质相近、内容相仿的专项,化零为整,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并积极探讨研究建设财政项目库。四是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规模和覆盖范围,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确保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对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真正起到指导性的约束作用。五是增强防范社保基金风险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政策解读和引导,加强执法,抓好社会基金扩面征收工作;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积极作用,不定时对社保基金进行专项检查。

2.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017年,市财政局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共4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2件,全部建议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市财政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接收的所有建议,结合工作职能将建议逐项分解办理,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开展调查研究、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商讨解决办法,有效推动了相关工作落实。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严峻经济形势带来的矛盾和困难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将持续较长时间,中央减税清费等政策性减收效应逐步显现,将对我市财政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底线民生保障,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职能作用还未充分发挥,部分资产资源未能有效盘活的问题仍然存在,财政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展望2018年,我市仍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济财政平稳运行的基本面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具备持续向好的基础、条件和动力。但同时,经济面临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坚,影响财政运行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入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将持续较长时间,实施大规模清费减税政策的减收效应逐步显现,将对我市财政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支出方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基于对经济形势的分析,2018年我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如下:

1.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江门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一城三中心”的决策部署,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狠抓增收节支,支持创新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资金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打造宜居幸福的珠西门户城市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2018年编制预算收支的基本原则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税清费要求,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重点工作和保障民生等增支等因素,统筹考虑,科学合理预计收入增长。

二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增支,新增财力优先保运转、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

三是推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按零基预算的原则,在完善财政供养分类定员额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按量财办事、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推进项目支出管理改革,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实行项目支出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支出预算约束,落实预算编制与执行挂钩机制。

四是深化预算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机制,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政府收支经济分类改革,提高预算执行灵活性。进一步强化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的衔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根据我市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2018年全市地方财政收支计划拟作如下安排:

(二)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98,524万元,比2017年实绩273,875万元增收24,649万元,增长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844万元、调入资金100,339万元和上年结转22,60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61,31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461,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718万元,比2017年实绩394,708万元增支24,010万元,增长6.08%;上解支出36,3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831万元,年终结转380万元。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和惠民实事的资金保障:

(1)培育创新发展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320万元,鼓励和支出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进产研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安排外贸发展和稳增长资金300万元,推动外经贸持续正向增长。三是推动招商工作开展。安排招商引资经费370万元,推动我市招商软件的开发和推广,为我市引进优质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四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推动企业良好发展。安排企业扶持资金782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诚信绿卡扶持和企业上规模奖励等。五是促进产销对接。安排产销对接资金45万元,推动供销社开展农产品扶持产线对接工作。

(2)推广绿色发展模式,建设生态宜居鹤山。一是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安排河长制工作经费848万元,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安排环保监测执法经费153万元,提高环境污染防治水平。安排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225万元,保护潭江母亲河。安排柴油车尾气检测费用和生态红线矢量图编制费用共40万元。二是完善现代交通体系。安排交通运输资金9,410万元(其中包括国道G325线辅道工程等PPP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体系。安排公交发展专项资金385万元,支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推进蓬江新鹤公交一体化。三是改善城乡居住环境。安排1,205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维护支出。安排城市绿化养护经费1,491万、城市环卫建设经费3,209万元。四是打造平安鹤山。安排综治维稳专项资金100万元,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3)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4,68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72万元、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资金407万元、各类学生助学资金987万元,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安排教师特殊津补贴专项经费4,031万元,提高教师待遇。按照中职生均标准,统筹安排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868万元,安排中职国家助学金32万元。安排教育费附加经费12,75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3,850万元,专项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职业教育发展和教师继续教育。二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2,779万元。落实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安排医疗卫生事业补助经费774万元。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安排经常性收支差补助经费1,968万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583万元。加强人口计生服务,安排计生奖励金2,003万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三是保障底线民生。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安排城乡低保资金3,360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040万元、孤儿生活保障资金55万元。安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经费835万元(含镇街),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安排公益创投资金311万元,继续落实做好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安排资金50万元,统筹规划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完善就业保障,安排市级就业专项资金45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180万元,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就业问题,鼓励多渠道创业就业。落实人才新政以及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鹤山分中心的建设经费,共安排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以确保我市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夯实“三农”基础。落实惠农政策,安排政策性农村住房、渔业、农作物种植、能繁母猪保险配套资金462万。安排614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项目资金,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安排3,836万元用于水利项目管护,引导和推动全市水利设施建设。统筹落实资金733万元,推进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精准脱贫目标。五是促进文化繁荣。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安排13000万元用于文化中心部分地上工程。推动各类文化设施共享,安排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70万元。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发展,安排105万元用于24小时图书馆建设及管理、农村放电影工程、农家书屋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安排宣传部创文专项经费200万元、文化宣传及舆情监控等经费289万元。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安排创建武术之乡经费、体育中心运转等经费合计97万元。

(4)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各部门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8年拟安排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含会议费)3,387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9万元,公务接待费1,2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19万元,会议费501万元。

(三)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拟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4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转等后,2018年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63,609万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安排363,609万元,减除上解支出、市对镇的转移支付及债务还本支出50,91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312,316万元,年终结转380万元。

(四)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662,246万元,比2017年实绩300,305万元增收361,941万元,增长120.52%。加上上年结转18,690万元和上级补助收入71万元,2018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681,00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根据基金性质和专款专用原则,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38,568万元,比2017年实绩218,788万元增支419,780万元,增长191.87%。另拟安排42,154万元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85万元。

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重点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重点安排项目主要包括:安排南环快线干道(国道325改线)等重点工程BT回购及工程款35,776万元,城发基金出资19,800万元,PPP项目回购及滨江路征地拆迁费用49,447万元,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2,760万元,森林培育及商品林调整为生态林补偿金1,140万元,幸福新农村建设资金2,000万元,小城镇扩容提质2017年奖金1,400万元,污水处理费用2,908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用4,183万元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42,154万元,其中调出8,749万元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等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需求,调出8,605万元安排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辅道工程等八个PPP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调出13,000万元安排文化中心工程款,调出11,800万元安排一般债务还本付息费用。

(五)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602,20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收323,309万元,增长115.9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12,065万元和上级补助收入71万元,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614,340万元。

根据基金预算有关规定和“专款专用”原则,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71,90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支385,328万元,增长206.53%。另拟安排42,154万元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85万元。

(六)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35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为65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为7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1,355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6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295万元。

(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66,51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0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5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3,0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31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4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57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71万元。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230,50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6,0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4,079万元。

(八)2018年计划开展的PPP项目情况

1.市西江大堤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6.12亿元,采用PPP模式运作,合作期限设置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具体采用“项目公司投、建、养一体化+政府付费”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2.S270鹤山段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为8亿元,采用PPP模式运作,合作期限设置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

3.沙坪河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2,3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8,047万元,经营成本4,289万元。

4.市马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

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估算为1.7亿元,运营期运营费用估算为3.2亿元。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方式为ROT方式,特许经营期暂定21年(含1年建设期),回报机制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确保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

围绕全年目标任务,2018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致力机制创新,在促进增收节支上克难关

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总量和质量。着力加强支出控管,缓解财政收支矛盾,集中财力办大事实事。一是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增强工作主动性与预见性,切实做好财政收支预测工作,完善地方收入预测预警机制。二是积极联系国、地两税部门,充分了解各项税收征收情况,督促税务部门强化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监控,及时清理欠税,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三是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四是加强对镇街财政的监管指导,及时传导政策动向、资金动态,鼓励镇街深入开展土地流转,盘活闲置土地和废旧厂房,有规划地形成可持续产业链,扩大产业聚集效应。五是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推进项目资金、重点领域资金、部门资金及存量资金等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二)致力提质增效,在推动经济转型中添后劲

综合运用财政杠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将服务经济发展和培植壮大财源有机统一。一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二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财政科技管理改革,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大力开展投融资业务,继续做好股权投资工作,稳步推进资产收购、运营和处置工作,探索土地综合开发收储,建立土地资产营运的联动机制,为产业园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民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做好基金项目落地对接,确保政府投资基金发挥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进行城镇化建设和产业投资。五是积极推进PPP业务开展。落实省道S270鹤山段项目、西江大堤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马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沙坪河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期)等新增PPP项目的前期工作,会同实施机构做好项目采购和签约工作,并将已开展的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六是探索采用“基金+PPP”的融资支持模式,通过城镇化基金投资入股我市PPP项目,拓展PPP项目融资渠道,建立PPP融资支持体系,解决PPP项目融资难题,降低政府实施PPP项目的综合成本,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三)致力改善民生,在夯实财力保障中抓重点

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坚持兜底线,科学建机制,提高精准性,注重可持续,稳定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健全扶困助学机制,大力扶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底线民生投入,保障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资金、低收入群体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实施更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三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农业强市和幸福新农村建设。落实各项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整合涉农资金,促进农业转型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农业水利设施项目等;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五是支持文化繁荣发展。统筹资金支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致力规范管理,在深化财政改革中辟新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落实与人大联网监管,实现从预算编制、指标录入到支付流程全过程的监控,进一步提高预算监督力度;积极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二是着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细化收支科目和项目编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和债务管理;做好三年滚动预算编制,结合“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政策研究,合理预测未来三年重大支出,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三是推进财政项目库建设。研究建立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化体系,规范部门项目入库甄选、支出监测、绩效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建设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设立、申报、审批、分配和管理,继续对专项资金实行零基预算,不按原用途使用的专项资金需及时收回或由部门按照新增专项重新申报。五是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用。逐步扩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加大重点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动态监控预防、警示、纠偏的功能,增强预算支出透明度,促使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五)致力依法理财,在强化资金监管上求绩效

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积极探索建立起涵盖财政收支各个环节的监督运行机制。一是深化国资营运管理改革。在完成整合资产调配基础上,研究出台《鹤山市深化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和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增强企业资本运作及投融资能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等管理目标。三是充分运用政府债券工具。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融资行为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政府发行新增债券方式减轻我市债务成本,择优选择新增债券资金的项目投向。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管理,合理控制新增债券需求,健全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办法,初步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防范债务风险和拉动经济增长的统筹平衡。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的自评管理工作,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的各个阶段,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完善绩效评价模式,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

各位代表,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对财政工作的要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幸福鹤山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目录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表

1.鹤山市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2.鹤山市2017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3.鹤山市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4.鹤山市2017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5.鹤山市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6.鹤山市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表

7.2018年鹤山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8. 2018年鹤山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9. 2018年鹤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10.2018年鹤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11.2018年鹤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 2018年鹤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关于鹤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说明

13.2018年鹤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

14.2018年鹤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关于鹤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的说明

15.2018年鹤山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按项目分地区列示)

16.2015-2017年鹤山市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17.2018年鹤山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18.2018年鹤山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19.2018年鹤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20.2018年鹤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1.2018年鹤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2.2018年鹤山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按项目分地区列示)

23.2015-2017年鹤山市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四、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4.2018年鹤山市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25.2018年鹤山市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26.2018年鹤山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27.2018年鹤山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五、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8.2018年鹤山市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9.2018年鹤山市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30.2018年鹤山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31.2018年鹤山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打包下载:2018年人大预算公开附表.rar

 PDF报告阅读:2018年鹤山市政府预算公开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