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根据省财厅要求,经过信息公开审查后,于1月17日转为主动公开)
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江门市22个生态镇建档立卡学生市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8〕5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江门市22个生态镇建档立卡学生市财政补助资金共90.4万元。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具体金额、科目、名单详见附件2-5)。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根据截至2018年7月统计情况下达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江门市22个生态镇建档立卡学生市补助资金,江门市本级财政负担22个生态镇新增支出的50%,其余由户籍所在市(县)财政负担。后续将根据江门市教育局最新统计数据由江门市财政进行资金清算。
二、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鹤山市财政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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