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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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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单位名称: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行政经费

24.62

24.62

0.00

0.00

“三公”经费

0.00

0.00

0.00

0.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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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0.00

0.00

0.00

0.00

                  1.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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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0

2.60

0.00

0.0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3.00

3.00

0.00

0.00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5.6 万元,比上年 减少5.6 万元, 下降50 %,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 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万元),比上年 减少3 万元, 下降53.57 %,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 3 万元,比上年 减少2.6 万元, 下降46.43 %,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4.62 万元, 比上年 减少0.02 万元, 下降0.08 %,主要原因是 办公费减少。其中:办公费0.85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2.4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差旅费0.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4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2.2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