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
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和任务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关规定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江门市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实际需要,制定鹤山市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和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按时、按量完成献血任务。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鹤山市无偿献血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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