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做好我局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省、江门市及鹤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管理建设工作,坚持保护民营企业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减少办事环节,减少收件材料,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使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积极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实施事项纳入工作,共96个事项,纳入率达100%,并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积极推进委托制改革。机构改革后由局人事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统筹本单位行政审批委托制事项承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确定了1名专职联络员,确保承接到位。截止日前,本单位承接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事项共28小项(其中1项采矿权转让审批采取公示制,已取消审批),已对“1+3”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公开公示。另外,原鹤山市城乡规划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仍承接建设工程报批申请等工作。
三是坚持简政便民理念,提升工作效率。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30分钟办结”,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并受理业务,同时使用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不动产交易综合受理系统与税务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实现了“一号申请、一窗受理、线上审批、统一出证”,一窗受理办理时限压缩在1小时以内,达到了只跑一个窗口、往返一次(选择快递邮寄方式)的目标;鹤山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平台的上线,实现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商品房预告组合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三类共五种登记实现智能化审批,50%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实现“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自动智能审批服务”,进一步解放登记人力,提升登记准确率及效率。另外,市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实体窗口不再受理预告登记,所有预告登记全部转为虚拟窗口线上自动审批登记。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立改废释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公示《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公职律师制度,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邀请聘用律师不定期在单位开展法律宣讲及咨询,提高系统工作人员对于政策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三是推进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根据《鹤山市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对本部门起草和负责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好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今年7月修订了《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于我局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发布。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在法定时效内做好申请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共14件,现已完成答复14件,完成达标率为100%。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内容普法宣传活动。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立足我局业务实际需要,通过邀请专家、律师以及局内业务骨干宣讲的方式,开展靶向性专题培训,举办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依法治国新格局”专题党课;二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向行政相对人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精准普法工作;三是推动社区普法活动教育化和常态化,举办多种形式的群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扩大普法宣传面。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相关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公示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信息,对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金额的案件,主动召开听证会,听取当时人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今年以来,共召开听证会22次。据统计,今年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平台上共公示596件行政许可和49件行政处罚。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执法仪、无人机、巡查手机、录音笔等硬件设施,通过文字、电子、音响等方式记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务求做到全过程留痕迹、可回溯。严格落实“缴罚分离”、“收支两条线”。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均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程序依法规范,符合法律要求。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按时办结人大议案、建议,以及政协提案。充分利用网络、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多个宣传平台,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诉访分离制度,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正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工作要求,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下解决矛盾纠纷。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障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相关权利。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局共处理3件行政应诉案件,均审理终结。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基层所和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建设。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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