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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诺维电器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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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诺维电器

  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的批复

 

  市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诺维电器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计划的请示》(鹤工改〔2021〕2号)收悉。经2021年1月25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鹤府〔2020〕11号)精神,同意鹤山市诺维电器有限公司将位于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八区2号的旧厂房地块进行工业厂房升级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53392平方米,折合80.09亩,改造方式为自行改造。

  二、具体由你办与市自然资源局、古劳镇政府衔接,按工业用地改造升级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