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诺维电器
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的批复
市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诺维电器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计划的请示》(鹤工改〔2021〕2号)收悉。经2021年1月25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鹤府〔2020〕11号)精神,同意鹤山市诺维电器有限公司将位于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八区2号的旧厂房地块进行工业厂房升级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53392平方米,折合80.09亩,改造方式为自行改造。
二、具体由你办与市自然资源局、古劳镇政府衔接,按工业用地改造升级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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