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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财政所(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江财农〔2020〕20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鹤山市财政局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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