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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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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鹤山市召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启动会。副市长潘蕊,市卫健局以及各镇(街)、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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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蕊强调,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将创建理念融入日常工作。2022-2024年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个创建周期,鹤山市要在第一个周期结束(2024年)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要压实责任,对标落实,助推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各镇(街)、部门要严格对照《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评分表》,对标规划、对标整改、对标落实。压实责任,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以落地见效说话,以行动结果说话”。要加强沟通,协力合作,加快创建工作步伐。“创建工作没有旁观者、局外人”,市卫健局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督查和指导;各镇(街)、部门要立足职责,协同配合联动,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会上,市卫健局负责人解读《鹤山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评分表》,对创建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进行分工和部署。

  按照部署,鹤山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分筹备、实施、评估验收和整改提升四个阶段,有加强全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等八大重点任务。目前,鹤山市已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落实,进入实施阶段。

  鹤山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时贵:希望通过示范县创建,在全面推动鹤山县域中医药事业在组织管理、服务体系、监督考核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上进一步取得突破,促进全社会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让市民群众获得“简、便、验、廉”中医药服务。

责任编辑:黄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