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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一切行动听指挥 立即执行 “新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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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下午,鹤山市委书记刘志刚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立即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严格按照“新十条”的规定,科学精准防控,一切行动听指挥,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二要深刻理解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成效与意义。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广大干部群众、志愿者以及医护人员上下一心、团结抗击疫情,在11月11日“二十条”发布后,坚决贯彻主动将大规模处置变为精准处置,最大限度减轻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特别是在近期广州等周边城市调整政策后,顶住了外防输入的巨大压力,工作成效值得肯定。三要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对无症状、轻症、密接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尊重群众意愿。服务好群众,提高群众个人防护意识,引导群众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分类诊疗预案,坚决避免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等特殊、特定场所出现大面积疫情,防止冲击底线。四要坚决果断利索地实现工作重心转移。坚持制造业当家,抓经济、抓产业、抓项目、抓民生,盘点年初定下的目标任务,用冲刺状态做好年末工作收尾,积极谋划好明年工作。

  会议强调,要贯彻执行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主体责任,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实施职责,加大落实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处督促力度。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认真梳理《规定》所列出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细化,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要准确把握政策程序,细化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全程纪实监督制度,确保对干部调整处理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制度执行落地见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细就,市政协主席冯伟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