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最让我椎心的新闻,莫过于虐童案了。
8月28日,多家媒体公布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书,该二审裁定书认为,上诉人王某蓉在与未成年女童朵朵共同居住期间,长期、多次对该女童实施殴打、体罚,用指甲伤害身体隐私部位等虐待行为,致其身体多处损伤,造成朵朵轻伤二级的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法院驳回继母王某蓉的上诉,维持原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条新闻登上热搜榜,约一亿网民为之刷屏。
铁钳拔牙、热水浇头、拧断胳膊、打火机烧嘴、钢针扎大腿、喂猫粮……别以为这是抗日神剧里的桥段,这是辽宁抚顺去年5月6岁女童果果遭遇的非人虐待,这些恶行的实施者,竟然是果果的亲妈刘某彦和她的男友。送到医院的时候果果全身上下都是伤,尤其是手,已经被开水烫得皮肤脱落,满是脓包。
还有贵州金沙县11岁的女童丽丽,遭到自己亲生父亲杨某海的非人虐待,用鱼线把最嘴缝起来,强迫丽丽跪在破碎的玻璃渣上,用细针扎手指尖。这样非人的虐待小丽已经忍受了五年。有一次,丽丽上山割猪草回家,还没来得及吃饭,父亲不由分说就把丽丽倒提着双腿,把头按进一盆烧滚的开水里,丽丽的哭喊、哀求、挣扎,都没能换来父亲的宽恕。
去年4月底媒体曝光的黑龙江建三江创业农场虐童案同样触目惊心。那次是生父和继母曲某共同虐童,导致4岁女童凡凡颅内出血必须开颅手术。开颅后,孩子在医院昏迷了近一个月才苏醒。4月13日,凡凡被继母打到鼻梁骨折而住院,当时的医生发现孩子各项指标都严重营养不良、满身都是割伤,烫伤,立即选择了报警。
还有去年11月,在重庆市发生了一出惨剧,一名男子张某因再婚女友叶某某“不想他有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因此痛下毒手,把一对不到三岁的亲生姐弟从15楼抛落坠亡。类似的虐童案例网上一搜,还有很多很多,各地悲剧比比皆是,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泪目,不忍复盘,受虐儿童惨不忍睹。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正在拼命地克制,让自己冷静,以便较为客观真实地同大家简述该事件的最本质的东西,而尽量避免用血淋淋的图片和刺激性的语言,把大家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不适减少到最低的限度。
俗语云:“虎毒不食子”“可怜天下父母心”。相信大部分父母洒向孩子都是爱,但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比老虎还要凶残的父母,有些恶魔,却披着父母的皮!一些父母,觉得自己是父母,觉得孩子是自己的私有物品,孩子就要听从他们的一切安排,可以任意处置,把自己每天遇到的不如意,全都往孩子身上发泄,把孩子当“出气筒”;有的边远山区的父母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认为男孩才能传宗接代,把女儿当包袱;还有一些单亲家庭,父母因爱反目成仇,在离异后把对配偶的所有的恨迁移到孩子身上,动辄打骂;还有一些继母(父)视非己亲生的孩子如眼中钉、肉中刺,一有机会辄实施非人的虐待。
法律是值得信任的,但问题在于,法律总归是滞后的。虽然有了《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等法律法规,但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因为,成年人被伤害了,会跑、会告诉别人、会报警。但未成年人不一样,他们对父母及其施虐者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在到达一定年龄之前,即使他们觉得每天都是煎熬,即使觉得家里如地狱,但依然要忍受,因为他们无处逃脱。所以对孩子的致命伤害,常隐藏在家庭内部深处,等媒体曝光或警方发现时,往往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而恶魔父母对孩子的虐待,并不是毫无征兆的。往往都是从轻到重、变本加厉,其间也有被发现的机会。如黑龙江虐童案,据凡凡的生母张女士介绍,最开始凡凡被继母虐待的时候,邻居报了第一次警,但警察过来之后,发现孩子伤得不严重,所以只是调解了一下就走了。凡凡被继母打到鼻梁骨折而住院,当时的医生立即报警,但生父和继母骗警察说,孩子智力有问题,有自虐倾向,身上的伤疤都是孩子自己弄的,还有一部分伤口是孩子跳舞摔的。结果警察相信了,最后认定“证据不足”,没有立案,也没有想到保护孩子。
显然,成人可以诉说自己被虐待了,而儿童则不能,这样幼小无助的生命只会在生死线上挣扎。成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办法,能帮助自己,而儿童却没有法子。于是,在太阳照不不到的阴影下,有不少儿童正在遭受着恶魔家人的虐待、伤害,无助又无望。等到被媒体曝光的,一般都是性质恶劣,受伤严重,甚至是死亡的案例,让人痛惜。
虐童,是犯罪,而且应当是重罪。按照《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所以在《刑法》中,为儿童虐待罪增设专门的条款,或者加重刑期,以儆效尤,十分必要。
对付这种虐童犯罪行为,我们不能只依赖父母的良心发现,幡然悔误,改过自新。有些人,他们就是披着父母外衣的恶魔!我们盼望尽早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机制,通报鼓励举报、走访、排查等方式,妇联、派出所、村委会、学校和基层政府等在早期就介入到儿童虐待案件中,积极干预,帮助那些在生死线边沿挣扎的孩子,尽量减少类似案例发生和惨剧升级。
山西最高人民法院对恶魔继母王某蓉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结果大快人心。每次虐童案曝光之后,我们不能只有愤怒,因为只凭愤怒,无助于解决问题,不足以唤醒那些没有人性的父母,而更应该有理智的思考,思考从哪些方面着手,完善机制,亡羊补牢,才能防止这样椎心的悲剧再上演。否则,等公众情绪化和滔滔舆论一阵风过后,很快我们又会眼睁睁地看着下一个虐童悲剧再次发生。
特约评论员:麦和幸
来源: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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