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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10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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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10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在鹤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鹤山市财政局局长  崔常平

 

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鹤山市2010年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取得巨大成效、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并于2011年2月25向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了鹤山市201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决算报告如下:

一、2010年全市财政决算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2,5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7.23%,比上年增收28,376万元,增幅30.1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6,47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7.66%,比上年增支24,983万元,增幅22.41%。

2010年我市财政收入增收的主要原因:

一是我市经济稳健发展和招商引资创效带动以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为首的全市各项税收的增长,其中所得税超收2265万元,营业税超收1697万元;二是政策因素力促城市维护建设税超收904万元、耕地占用税超收2364万元;三是契税进行清缴入库以及碧桂园,方圆等房地产销售形势良好促使契税超收9635万元;四是规范行政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促使非税收入增长;五是上级专项一次性追加补助收入大幅增加,主要是:1、增加四堡灌溉区等水利设施1687万元。2、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LED产业)推进类项目资金1000万元。3、再就业保障专项资金784万元。4、家电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935万元等等。六是返还性收入增加,成品油和税费改革补助1535万由财力转移性支付收入调整为返还性收入。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超预算的主要项目及其超支原因有:

(一)上解支出增加4089万元。主要是出口退税地方负担超基数上解支出增加3317万元,利息税补基数上解605万元,农综开发资金上解167万元。

(二)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加支出万6339万元。主要一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扶持金支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府扶持金支出3066万元;二是镇级统发津补贴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及事业单位公积金等增加支出739万元;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扶持金支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支出,解决弱势群体生活问题,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支出2150万元;四是提高对退役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增加支出384万元。

(三)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增加支出3507万元。主要一是加大农业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老区、贫困村发展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支出3187万元。二是落实种粮补贴、财政贴息贷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等政策增加支出320万元。

(四)改善生活环境,加大节能减排和基础设施投入,推动我市产业升级改造增加支出1645万元。其中:增加市政环卫和园林绿化支出890万元。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支出镇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等755万元。

(五)加大对教育投入增加支出3410万元。2010年全年实施教师“两相当”增加支出2485万元,全市中小学教学硬件设施建设和改造,确保“教育强镇”政策顺利实施增加支出925万元。

(六)加强商品流通扩大内需及拓展国际市场增加支出2738万元。一是支持企业发展增加支出1873万元,二是汽车下乡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增加支出865万元。

(七)积极落实油价补贴政策,确保成品油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增加支出1881万元。

(八)着力改善公检法等执法条件和设施而增加公检法司等支出1731万元。主要是增加镇检察室公安消防大队直属二中队(鹤城)配套设施及人员经费等支出。

(九)国防支出社区建设事务经费等支出1765万元。

上述超支安排我们已按照有关规定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2,563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1,726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7,390万元,上年结余6,98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000 万元,收入合计159,664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36,471万元,上解支出12,153万元,年终结余及结转支出11,040万元(其中:净结余78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0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201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财经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保障任务,面对较为突出的收支矛盾,全市财政部门牢牢把握财政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创新机制强监管,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挖潜力促增收,财政收入再上台阶。坚持把增收节支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深入挖掘税收和非税增长潜力。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积极开展调研测算,准确把握全市财税收入增减因素及全年发展趋势。加强财政、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重点税源的预测、分析和管理,确保各项税收及时征收,应收尽收。抓好契税清收工作,全年完成契税任务16,530万元,增长143.59%。继续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强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经营服务性收入的统筹力度,督促落实资产收益收缴工作,着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一年内连跨10亿、11亿、12亿三个台阶,达到12.26亿元,为2005年的3.18倍,超额实现了“十一五”期末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翻一番”的目标。

(二)抓落实促发展,调控作用有效发挥。一是落实资金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城市交通、污染整治、土地储备和开发等项目,积极主动做好融资服务,为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截至2010年年底,通过有关融资平台以资产抵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合同金额累计共15亿元,到位资金13.2亿元。二是落实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奖励名牌企业等项目,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686万元,帮助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和监督工作,杜绝面向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惠民生促和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发放低保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老人津贴、双拥经费以及临时生活补助和物价补贴共2,186万元,受益群众10,689人。安排资金2,187万元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投入 880万元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资金支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在职在编“两委”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5,304万元,在江门地区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政策和农村卫生站补助制度,安排资金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三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安排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2,811万元,受益学生13,645人。安排专项资金21,375万元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收入“两相当”。四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向农民发放政策性补贴资金1,953万元,投入农田和重点水利建设资金4,906万元,申报农业项目资金2,885万元,兑付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1,165万元。

(四)推改革促管理,理财水平不断提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着力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采取改进公用经费核定方法、加强非税收入返还管理等措施,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增强预算约束力。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全年组织采购预算金额11,038万元,节约资金471万元,节约率4.27%。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产权收归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管,加大国有经营性资产营运力度。加强基建工程概预算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核工程预结算及招投标标底579项,送审金额86,607万元,核减金额11,513万元,核减率13.29%。加大财政专项检查力度,完成所有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抽查本级专项资金30%以上,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会计执法和宣传工作,举办第二期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矛盾、困难和问题:财源基础仍然薄弱,财政持续增长难度较大;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改革任务依然繁重,财政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地方融资规模扩大,财政风险明显加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恳请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