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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11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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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11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在鹤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

 

鹤山市财政局局长  崔常平

 

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鹤山市2011年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克难奋进,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并于2012年3月8日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了鹤山市201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决算报告如下:

一、2011年全市财政决算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0,78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8.14%,比上年增收24,704万元,增幅21.2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0,66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8.39%,比上年增支24,201万元,增幅17.73%。

2011年我市财政收入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扩大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面,促进城市维护建设税超收2,929万元;二是财税部门全面清理契税,促进该税超收3,575万元;三是城镇土地使用税超收1,465万元;四是将行政性收费收入全面纳入预算内管理以及规范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等促使非税收入增长。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超预算的主要项目及其超支原因有: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和科技投入力度,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充分发挥教育科技在推动社会文化进步和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增加科教支出4,533万元。

(二)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建设,解决弱势群体生活问题,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改革,共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6万元。

(三)落实中央一号文精神,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以及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加水利支出1,3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5万元。

(四)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加紧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截污管网工程,以及完善马山生活垃圾处理场和镇级污水处理场等重点节能环保项目,共增加节能环保支出1,474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加大对镇级和人口计生专项工作的投入,共增加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34万元。

上述超支安排我们已按照有关规定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0,783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7,247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20,372万元,上年结余11,04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90万元,收入合计189,932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60,669万元,上解支出13,298万元,年终结余及结转支出15,965万元(其中:净结余612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1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2011年,面对国家宏观调控趋紧、减收增支因素叠加的严峻考验,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多措并举抓增收,优化支出促发展,以人为本惠民生,推进改革建机制,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紧扣全年收支任务,着力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始终把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增收方面,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财政经济走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全市税源状况和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严格依法治税,坚持抓大不放小,强化税务稽查,堵塞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着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节支方面,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区别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压缩一般。继续贯彻各级关于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的规定,坚持科学管理和严格监督,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实现“五个零增长”、“四个减半”的要求。

(二)抓住转型升级主线,着力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一是落实资金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主动做好融资服务,为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全年共划拨基建款项43,976万元。坚持把民生项目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如:安排2,195万元用于廉租房建设,安排10,370万元支持沙坪联围泵站及虹岭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安排5,552万元用于鹤山一中、三中等教育项目建设。二是落实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安排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技术创新滚动项目资金1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开拓战略性新兴产业。安排外资企业扶持资金330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申报扶持企业发展各类补助资金,落实政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梳理现有各项财政扶持企业政策,遴选出20家企业作为拟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三)围绕幸福共享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两相当”,从2011年9月份起实现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100%,全年支出总额达21,970万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补助2,902万元。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发放低保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老人津贴、双拥经费以及临时生活补助和物价补贴共2,138万元,受益群众超过12,500人。落实资金1,375万元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安排资金866万元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安排资金708万元支持个人就业、农村双转移培训及外省农民工技能培训,申报价格调节基金235万元扶持平价商店建设。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237万元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面落实,安排资金6,266万元继续支持城乡医疗保险工作,安排资金420万元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政策和农村卫生站补助制度,落实资金131万元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四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落实资金2,190万元全面兑现各项涉农补贴政策,投入13,000多万元支持农田和重点水利建设,安排资金294万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此外,申报农业项目资金4,157万元,兑付家电下乡财政补贴199万元。五是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筹集扶贫资金565万元,帮助梅花镇11个贫困村1010家贫困户实现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占贫困户总数的90.6%。

(四)突出科学精细理念,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自2011年1月1日起,将除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外其它预算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预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建成启用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健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手开展公务卡试点改革。继续推行政府采购工作,全年共组织采购预算金额9,163万元,节约资金477万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加大闲置资产调剂力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加大资产营运力度,全年按指标上缴资产收益2,700万元。加强基建工程概预算审核工作,全年审核工程预结算及招投标标底529项,送审总金额76,756万元,核减金额9,885万元。加大财政专项检查力度,完成所有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抽查本级专项资金30%以上,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会计执法和宣传工作,把好会计从业资格准入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2011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一是收入总量有待壮大。横向比较,与发达县市差距依然较大;纵向来看,收入增长跟不上支出需求的增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二是收入结构有待改善。税收占比偏低,工商企业增税亮点较少,产业转型亟待加快。三是监管绩效有待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与建设公共财政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财政改革任务依然繁重。四是风险防范有待加强。政府融资到期还贷任务逐渐增加,财政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恳请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