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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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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鹤山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山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鹤山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我局本部门列入预算编制,下属单位大雁山森林公园属三类事业单位,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二)鹤山市旅游局编制9人,实有7人,离退休7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5人,实有8人,离退休2人。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旅游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

旅游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2.0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878.95万元,上年结转3.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22.31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4.72万元、结转下年3.14万元。
 
(二)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8.9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122.86万元,主要是旅游发展宣传需要。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及增减变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5万元,占3.93%,比2016年执行数减8.95万元,下降20.57%,主要是2017年预算不含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7万元,占0.84%,比2016年执行数增0.12万元,增长1.66%,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22.31万元,占93.56%,比2016年执行数增128.05万元,增长18.44%,主要是包括2016年度江门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住房保障(类)支出14.72万元,占1.67%,比2016年执行数增3.64万元,增长32.85%,主要是2017年要进行人员调薪,致使人员公积金预算需进行相应增加。
  
(三)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旅游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五)旅游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旅游局收支总预算882.09万元。
  
)旅游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7年收入预算882.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14万元,占0.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8.95万元,占99.64%
  
)旅游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7年支出预算88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6万元,占21.03%;项目支出693.49万元,占78.62%,结转下年3.14万元,占0.36%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7年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的保险费、年检杂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路桥费等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包括接待餐费、接待住宿费等费用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万元、补充办公经费5.7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预算31.1万元。主要包括: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拥有公务用车1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对旅游产业发展资金进行预算绩效评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