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6年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基本支出)
表三、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项目支出)
表四、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表六、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6年度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6年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是鹤山市残疾人事业的工作部门,按照工作职能行使下列主要职责:根据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出台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以及其它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广大残疾人要遵纪守法,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鼓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听取残疾人意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是政府、社会与残疾人沟通的桥梁,动员全社会都来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协同法律机构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以及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服务性工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镇(街)残联的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预算管理的下属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负责组织实施分散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对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度审核,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和就业跟踪等服务;配合市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他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为残疾人提供体检、评残、咨询、康复评估、门诊及康复等综合服务;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镇(街)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依靠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为学前中度和重度智障、脑瘫、肢体、孤独症多重残疾儿童提供开展早期抢救性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等;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指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编制7人,实有6人,退休3人。下属事业单位(鹤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2人,实有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会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做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康复服务项目的完善,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继续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继续抓好机构康复服务工作、推进康园中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救助政策的完善落实,确保“底线民生”;做好残疾人“两个补贴”发放工作、加大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为有康复需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康复资助、积极开展教育救助,加大审核力度,确保应助尽助;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乐业增收能力:加大就业安置力度、提升技能培训水平、加强就业平台搭建、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力度、投入资金,继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环境:切实营造和谐友爱的社会助残氛围、切实活跃残疾人文体生活、切实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加强志愿助残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2792.6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00.63万元,占78.8%;基金预算收入490万元,占17.55%;其他收入13.57万元,占0.49%;上级补助收入53.74万元,占1.92%;上年项目结转34.67万元,占1.24%。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2792.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92.61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0.92万元,占80.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59万元,占0.31%;住房保障(类)支出19.46万元,占0.7%;其他支出503.57万元,占18.03%。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792.6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28.6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563.98万元,其中:
1、市残疾人联合会2514.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危房改造、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文化、体育、宣传、信访维权、组织建设、残疾人评残办证、专门协会、志愿助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残疾人生活津贴、城乡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重度残疾人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残疾人日间托养、机构托养、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
2、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49万元,主要项目有:残疾人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人康复教育等专项业务培训、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生产补贴、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补充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含下属单位)由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0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新增购置车辆0辆。
(三)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其中下属单位1辆),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燃油、维修、维护保养、保险、路桥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含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2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接待和专项业务接待。接待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 2016年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一 | |||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2,200.6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国防支出 | |||
二、基金预算收入 | 490.00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
四、教育支出 | 0.07 | ||
三、专款专用资金收入 |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四、事业收入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60.92 |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59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13.57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五、金融支出 | |||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19.46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九、其他支出 | 503.57 | ||
二十、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04.20 | 本年支出合计 | 2,792.61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53.74 | 二十一、上缴上级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二十二、对附属单补助支出 | ||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二十三、结转下年 | ||
十、上年结转结余 | 34.67 | ||
收入总计 | 2,792.61 | 支出总计 | 2,792.61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二 | ||||||
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 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 拨款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228.63 | 228.6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0.58 | 200.58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0 | 2.40 |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40 | 2.40 | |||
11 | 残疾人事业 | 198.18 | 198.18 | |||
01 | 行政运行 | 98.29 | 98.29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83 | 12.83 | |||
03 | 机关服务 | 87.06 | 87.06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59 | 8.59 | |||
05 | 医疗保障 | 5.90 | 5.90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50 | 3.50 |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40 | 2.40 | |||
07 | 计划生育事务 | 2.69 | 2.69 | |||
17 | 计划生育服务 | 2.69 | 2.6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9.46 | 19.46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9.46 | 19.46 | |||
01 | 住房公积金 | 19.46 | 19.46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三 | |||||||
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 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 拨款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2,563.98 | 2,060.41 | 490.00 | 13.57 | |||
205 | 教育支出 | 0.07 | 0.07 | ||||
03 | 职业教育 | 0.07 | 0.07 | ||||
02 | 中专教育 | 0.07 | 0.0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60.34 | 2,060.34 | ||||
11 | 残疾人事业 | 2,060.34 | 2,060.34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00 | 5.00 | ||||
04 | 残疾人康复 | 27.87 | 27.87 | ||||
05 |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 1,023.53 | 1,023.53 | ||||
06 | 残疾人体育 | 15.60 | 15.60 | ||||
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988.34 | 988.34 | ||||
229 | 其他支出 | 503.57 | 490 | 13.57 | |||
60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90 | 490 | ||||
06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490 | 490 | ||||
99 | 其他支出 | 13.57 | 13.57 | ||||
01 | 其他支出 | 13.57 | 13.57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四 | |||||||||
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 | 预算内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基金预算 | 其他支出 | ||||||
小计 | 人员支出 | 公用经费 | 专项支出 | 小计 | 专项支出 | 小计 | 其他支出 | ||
合计 | 2,792.61 | 2,289.04 | 211.03 | 17.60 | 2,060.41 | 490.00 | 490.00 | 13.57 | 13.57 |
301 工资福利支出 | 164.53 | 164.53 | 164.5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1.47 | 161.92 | 6.95 | 17.60 | 137.37 | 99.55 | 99.55 | 0.00 | 0.00 |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93.04 | 1,062.59 | 39.55 | 1,023.04 | 30.45 | 30.45 | 30.45 | 0.00 | 0.00 |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260.00 | 900.00 | 0.00 | 900.00 | 360.00 | 360.00 | 360.00 | 0.00 | 0.00 |
399 其他支出 | 13.5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57 | 13.57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五 | |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12.0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1.96 |
3、公务用车费 | 10.1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10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六 | ||
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 ||
单位: 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政府采购目录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795.98 |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20.48 | |
农用物资(大米) | 18.48 | |
医疗设备、器械(残疾人用品用具) | 2.00 | |
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项目 | 756.00 | |
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 | 756.00 | |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补充经费 | 19.50 | |
台式电脑(网络计算机、终端、PC服务器、小型机) | 1.20 | |
打印机 | 0.50 | |
扫描仪 | 0.70 | |
办公家具 | 0.10 | |
印刷品 | 4.00 | |
中介、审计、评估服务(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就业宣传及保障金征收资料邮寄费) | 13.00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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