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 年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鹤山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全市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市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2.对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科学研究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3.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材料。
4.管理新闻舆论导向,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各类出版物的工作。
5.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6.规划和部署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7.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
8.研究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9.指导、协调和组织对外宣传工作;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做好来访记者、艺员来我市采访、演出的组织报批工作。
10.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并指导其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宣传文化骨干的培训工作;联系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11.做好网络新闻宣传的监管工作。
12.承办市委和上级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设5个股(室):办公室(兼挂市企业政工人员职务评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理论教育股、社会宣传股(兼挂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牌子)、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兼挂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牌子)、网络舆情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委宣传部机关行政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机关离退休人员12人,归口管理退休人员1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实现主流思想舆论更加强大、社会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城市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城市软实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宣传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的目标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072.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6.86万元,占88.31%;上年结转结余125.40万元,占11.69%。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072.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72.26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2.64万元,占67.3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万元,占18.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1万元,占11.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80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16.72万元,占1.56%;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072.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510.5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61.7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宣传活动、全市中心组学习及市委中心组学习、媒体宣传等项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对比无变化。
2015年我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的汽油费,维修维护费。等于2014年决算数。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4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活动接待、媒体宣传接待。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增加了1.51万元,增加原因是:我部媒体接待增加,需增加相应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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