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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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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是主管全市行政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行政服务中心体系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协调中心之外有关职能部门的窗口服务工作以及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实现市、镇中心联动。
     (二)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免费代理代办服务。
     (三)负责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规划建设与运作管理,提供全市“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建立“公文查阅处”,集中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进驻中心的服务窗口及人员的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公示承诺等制度进行监督管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我市行政审批服务考评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五)组织协调跨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全市项目审批服务创新工作。
     (六)宣传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投资优惠政策以及便民利民措施,受理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办证服务工作的投诉,处理来信来访和投诉事项,配合市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七)负责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 八 ) 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微市长”工作。
      ( 九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没有下属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编制的只有本中心,本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部、效能监察部。

 

第二部分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554.7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528.78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15

0.00 

三、事业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16

0.00 

四、经营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17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18

2.36 

六、其他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

0.00 


7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

7.67 


8


八、住房保障支出

21

   15.94

本年收入合计

9

554.75 

本年支出合计

22

  554.7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0.00 

                结余分配

2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0.00


12



25


合计

13

554.75 

合计

26

 554.75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54.75 

554.75 

0.00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8.78 

528.78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28.78 

528.78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50

事业运行

174.40 

174.4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54.38 

354.38 

0.00 

0.00 

0.00 

0.00 

0.00 


205

教育支出

2.36 

2.36 

0.00 

0.00 

0.00 

0.00 

0.00 


20508

进修及培训

2.36 

2.36 

0.00 

0.00 

0.00 

0.00 

0.00 


2050803

 培训支出

2.36

2.3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67

7.67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7.67

7.67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7.67

7.67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94

15.9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94

15.9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94

15.94

0.00

0.00

0.00

0.00

0.00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54.75 

198.01

356.74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8.78 

174.40 

354.38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28.78 

174.40 

354.38 

0.00 

0.00 

0.00 


2010350

事业运行

174.40

174.40

0.00

0.00 

0.00 

0.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54.38

0.00

354.38

0.00 

0.00 

0.00 


205

教育支出

2.36

0.00

2.36

0.00 

0.00 

0.00 


20508

进修及培训

2.36

0.00

2.36

0.00 

0.00 

0.00 


2050803

 培训支出

2.36

0.00

2.36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67

7.67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7.67

7.67

0.00

0.00

0.00

0.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7.67

7.67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94 

15.94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94

15.94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94 

15.94 

0.00

0.00

0.00

0.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554.7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528.78 

528.78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16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17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19

 2.36

2.36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0.00 

0.00 

0.00 


7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

7.67 

7.67 

0.00 


8


八、住房保障支出

22

15.94

15.94

0.00

本年收入合计

9

554.75 

本年支出合计

23

554.75 

554.75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0.00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0.00 


26





13



56




合计

14

554.75 

合计

57

554.75

554.75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54.75

198.01

356.7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8.78

174.40

354.38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28.78

174.40

354.38


2010350

事业运行

174.40

174.40

0.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54.38

0.00

354.38


205

教育支出

2.36

0.00

2.36


20508

进修及培训

2.36

0.00

2.36


2050803

 培训支出

2.36

0.00

2.3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67

7.67

0.00


21005

医疗保障

7.67

7.67

0.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7.67

7.67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94

15.94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94

15.94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94

15.94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0.1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0

30101

 基本工资

83.74

 30201

 办公费

1.49

  30102

 津贴补贴

12.45

  30202

 印刷费

0.08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98

  30204

 手续费

0.11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6

  30209

 物业管理费

0.14

30107

 绩效工资

19.42

30211

 差旅费

0.4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47

  30213

维修(护)费

0.0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79

  30214

 租赁费

0.30

 30307

 医疗费

0.16

  30215

 会议费

0.70

 30309

 奖励金

14.48

  30216

 培训费

0.10

 30311

 住房公积金

 15.94

  30217

 公务接待费

2.94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3.21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29

人员经费合计

183.91

公用经费合计

14.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36

0.00 

0.00 

0.00 

4.42

2.94

7.36

 0.00

 0.00

0.00

4.42

2.9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36

0.00 

0.00 

0.00 

4.42

2.94

7.36

 0.00

 0.00

0.00

4.42

2.94

























 

 

第三部分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55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54.75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98.01万元,占35.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56.74万元,占64.31%,主要支出项目有窗口服务大厅补充办公经费、“侨都之窗”便民服务平台终端机费用、 “一门式”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经费、“一门式”证照文件资料流转费用、“法人一门式”费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费、中心机房维护费用、学习培训经费。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总收入55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4.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54.7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50.04万元,增长82.0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16年增加了“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第一期建设经费、“一门式”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经费、“一门式”证照文件资料流转项目经费、“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费、“侨都之窗”便民服务平台终端机经费、住房改革性补贴,此外,中心机房维护费用及中心在职人员也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总支出554.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54.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98.01万元,项目支出354.3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7.23万元,增长87.8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16年增加了“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第一期建设经费、“一门式”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经费、“一门式”证照文件资料流转项目经费、“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费、“侨都之窗”便民服务平台终端机经费、住房改革性补贴,此外,中心机房维护费用及中心在职人员也有所增加。

2.教育(类)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2.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31.84%。主要原因是 “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人员培训支出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6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30.44%。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5.9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554.75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554.7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78万元,占财政拨款的95.32%,包括事业运行(类)174.40万元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54.3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7.23万元,增长87.8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16年增加了“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第一期建设经费、“一门式”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经费、“一门式”证照文件资料流转项目经费、“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费、“侨都之窗”便民服务平台终端机经费、住房改革性补贴,此外,中心机房维护费用及中心在职人员也有所增加。

教育(类)支出2.36万元,占财政拨款的0.43%,包括培训支出2.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31.84%。主要原因是 “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人员培训支出的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67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38%,包括事业单位医疗7.6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30.44%。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

住房保障(类)支出15.94万元,占财政拨款的2.87%,包括住房公积金15.9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

(二)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三)事业收入0万元。

(四)经营收入0万元。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六)其他收入0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支出合计554.75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19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6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款)174.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医疗保障(款)支出7.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15.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35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3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354.38万元,主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教育(类)支出进修及培训(款)2.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四)经营支出0 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5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4.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8.16万元,下降29.14%;主要原因是:部分“一门式”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费用未全部付清、“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8.16万元,下降29.14%,下降主要原因:部分“一门式”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费用未全部付清、“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54.75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50.04万元,增长82.0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16年增加了“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第一期建设经费、“一门式”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经费、“一门式”证照文件资料流转项目经费、“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费、“侨都之窗”便民服务平台终端机经费、住房改革性补贴,此外,中心机房维护费用及中心在职人员也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28.78万元,占95.32%;教育支出2.36万元,占0.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67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类)15.94万元,占2.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78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款)174.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354.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7.23万元,增长87.8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16年增加了“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第一期建设经费、“一门式”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经费、“一门式”证照文件资料流转项目经费、“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费、“侨都之窗”便民服务平台终端机经费、住房改革性补贴,此外,中心机房维护费用及中心在职人员也有所增加。

2.教育(类)支出2.36万元,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项)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31.84%。主要原因是 “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人员培训支出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医疗保障(款)7.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项)。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30.44%。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款)支出15.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0.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74万元、津贴补贴12.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8万元、伙食补助费0.06万元、绩效工资19.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主要包括办公费1.49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手续费0.11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0.48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租赁费0.30万元、会议费0.7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17%。主要包括医疗费0.16万元、奖励金14.48万元、住房公积金15.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1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7.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平均每辆2.21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比往年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活动接待,全年接待批次共42批,总人数为520人。2016年比2015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因此全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比往年大幅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4.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49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手续费0.11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0.48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租赁费0.30万元、会议费0.7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62.86万元。为打造一流行政服务中心平台,构建顺畅高效的行政(公共)服务体系,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包括安保服务费33.59万元、 “侨都之窗”24小时自助服务区及其附属工程费11.75万元、“侨都之窗”24小时自助服务区网络、监控及机房设备采购配置、“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配套设备等费用共17.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本部门有公务用车两辆,属于借用市政府的车辆。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