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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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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或授权可直接发布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与损失的评估工作,及时通报事件实况,保障信息畅通;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016年度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在各时期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是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为有效防御各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向我市相关领导和各镇(街、区)、部门负责人和应急管理员、公众及时发送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预警信息。

二、 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归口市气象局管理,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共有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数3人,离退休0人。

第二部分  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67.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1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2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4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1.5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63.04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3.3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22



51



23



52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67.94

本年支出合计

54

67.9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结余分配

55


年初结转和结余

27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


 

28

 


57


合计

29

67.94

合计

58

67.9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67.94

67.9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

1.59

 

 

 

 

 

21005

医疗保障

1.59

1.59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59

1.59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0.45

0.45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0.45

0.45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3.04

63.04






22005

气象事务

63.04

63.04






2200504

气象事业机构

36.14

36.14






2200509

气象服务

11.90

11.90






2200511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

15.00

1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1

3.3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31

3.3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1

3.3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

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7.94

41.04

26.9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

1.59


 

 

 

21005

医疗保障

1.59

1.59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59

1.59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0.45

0.45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0.45

0.45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36.14

36.14





22005

气象事务

36.14

36.14





2200504

气象事业机构

36.14

36.14





2200509

气象服务

11.90


11.90




2200511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

15.00


1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1

3.3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31

3.3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1

3.3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7.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1.59

1.5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63.04

63.04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3.31

3.3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22



51





23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67.94

本年支出合计

5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67.94

67.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56





28



57




合计

29

67.94

合计

58

67.94

67.9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7.94

41.04

26.9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

1.59


21005

医疗保障

1.59

1.59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59

1.59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0.45

0.45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0.45

0.45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36.14

36.14


22005

气象事务

36.14

36.14


2200504

气象事业机构

36.14

36.14


2200509

气象服务

11.90


11.90

2200511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

15.00


1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1

3.3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31

3.3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1

3.3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9.7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0

30101

基本工资

18.25

30201

办公费

2.80

30102

津贴补贴

2.40

30211

差旅费

0.60

30103

奖金

1.77

30217

公务接待费

0.5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7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5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44




30307

医疗费

1.14




30309

奖励金

0.45




30311

住房公积金

5.85




人员经费合计

37.14

公用经费合计

3.9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5

 

 

 

 

0.5

0.5

 

 

 

 

0.5

注: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当年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表中8,9,11项数据,根据财政批复的决算数据Z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Z10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相应经济分类数据,加上财政专户相应的三公经费支出数得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

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部门: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5

 

 

 

 

0.5

0.5

 

 

 

 

0.5

注: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表中数据可根据财政批复的部门决算数据的CS05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中相应数据填列)。


第三部分   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6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决算6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决算6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

2016年度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1.04万元,占60.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项目支出决算26.90万元,占39.59%,主要支出项目有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行维持费用和鹤山市气象装备保障维护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26.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7.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10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减压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行维持费用和调整社会保障缴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7.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10万元,下降11.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1.04万元,占60.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项目支出决算26.90万元,占39.59%,主要支出项目有鹤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行维持费用和鹤山市气象装备保障维护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26.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0.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0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0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或市外单位来本单位进行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产生的普通公务接待餐。与上年相比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纳入鹤山财政。其中:办公费2.80万元,邮电费11.90万元,差旅费0.60万元,日常气象自动站维修维护费15.00万元,接待费0.5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6.9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9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关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没有关于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