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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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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共青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1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团市委内设机构有9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少部、活动部、义工联。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编制7人,实有5人,离退休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共青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1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团市委内设机构有9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少部、活动部、义工联。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编制7人,实有5人,离退休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32.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110.69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15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16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7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18


六、其他收入

6

78.88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

10.04


8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

3.40




九、住房保障支出

22

8.00




十、其他支出

23

70.43

本年收入合计

9

211.01 

本年支出合计

22

 202.5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3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9.07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17.52


12



25


合计

13

220.08 

合计

26

 220.08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11.01 

132.13 





78.8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0.69 

110.69 






20129

群众团体事务 

110.69 

110.69 






2012901

行政运行

86.56 

86.56 






2012902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6.15 

6.15 






2012903

机关服务

4.58 

4.58 






 20129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3.40 

13.4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0.04 

10.04 






 20701

文化

10.04 

10.04 






 2070108

文化活动

10.04 

10.0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9 

3.39 






21005

医疗保障

2.12

2.1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12

2.12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1.27

1.27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27

1.2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01

8.0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01

8.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01

8.01






229

其他支出

78.88






78.88

22999

其他支出

78.88






78.88

2299901

其他支出

78.88






78.88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02.56 

108.69 

93.8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0.69 

97.29 

13.40 




 20129

群众团体事务 

110.69 

97.29 

13.40 




 2012901

 行政运行

86.56 

86.56 





 2012902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6.15 

6.15 





 2012903

 机关服务

4.58 

4.58 





 20129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3.40 


13.4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0.04 


10.04 




 20701

 文化

10.04 


10.04 




 2070108

 文化活动

10.04 


10.0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9 

3.39 





21005

医疗保障

2.12

2.1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12

2.12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1.27

1.27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27

1.2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01

8.0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01

8.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01

8.01





229

其他支出

70.43


70.43




22999

其他支出

70.43


70.43




2299901

其他支出

70.43


70.4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32.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110.69

110.6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6





3


三、国防支出

17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5


五、教育支出

19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1

10.04

10.04



7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

3.39

3.39





九、住房保障支出

23

8.01

8.01


本年收入合计

9

132.13 

本年支出合计

23

132.13 

 132.1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26





13



27




合计

14

132.13 

合计

28

132.13 

132.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32.13

108.6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0.69 

97.29 


20129

群众团体事务 

110.69 

97.29 


 2012901

 行政运行

86.56 

86.56 


 2012902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6.15 

6.15 


 2012903

 机关服务

4.58 

4.58 


 20129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3.40


13.4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0.04 


10.04 

20701

 文化

10.04 


10.04 

 2070108

 文化活动

10.04 


10.0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9 

3.39 


21005

医疗保障

2.12

2.1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12

2.12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1.27

1.27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27

1.2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01

8.0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01

8.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01

8.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08.69 

92.93 

15.7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1.56


30101

 基本工资


 48.60


30102 

 津贴补贴


 5.08


30103 

 奖金


 7.85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16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37


30307

医疗费


0.10


30309

奖励金


1.27


30311

住房公积金


8.0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9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76

30201

办公费



0.62

30204

手续费



0.01

30207

邮电费



2.69

30211

差旅费



0.19

30216

培训费



0.15

30217

公务接待费



2.91

30227

委托业务费



0.11

30228

工会经费



1.0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7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4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7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6.9

 

0

 3.94

 0

 

3.94 

 2.96

 6.78

 

0

 

3.87 

 0

 

3.87 

 2.9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无 
















































 

第三部分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6年支出决算20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2.1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61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住房改革性补贴等原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08.69万元,占82.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72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住房改革性补贴等原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等;项目支出决算23.44万元,占17.74%,2015年项目支出决算26.5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减少11.71%。主要支出项目有团委工作经费、青少年活动经费、义工管理和活动经费,其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为13.40万元,文化活动10.04万元。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收入为211.01万元,总支出为202.56万元。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年度总收入21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13万元,占62.62%,其他收入78.88万元,占37.38%,2015年决算数增加11.61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住房改革性补贴等原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

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69万元,占收入的83.7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4万元,占收入的7.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万元,占收入的2.57%,住房保障支出8.01万元,占收入的6.06% 。

其他收入中,其他支出78.88万元,占其他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年度总支出20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2.13万元,占65.23%,其他支出70.43万元,占34.77%

(一)基本支出108.69万元,占11.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1万元。

(二)项目支出93.87万元,占88.8%,其中: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为1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义工管理和活动经费、团委工作经费、青少年活动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鹤山咏春文化节2016年推广工作经费;其他支出70.43万元,主要心理辅导站建设经费、足球赛活动策划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篮球赛活动策划费、慈善彩跑活动经费、音乐节活动经费、团干培训经费、暖家行动经费、福彩夏令营经费等等。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为132.1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32.13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3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0.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4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6万元,占65.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7万元,占19.66%;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万元,占14.5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  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 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辆,购置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3.87万元,平均每辆 3.87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减少公车出行次数。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1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的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接待、兄弟市区交流接待和接待支持关心我市共青团事业的港澳、海外乡亲,共接待20批次,218人次,比2015年减少0.85万元,减少原因:例行节约规定,减少接待规模和次数。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6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0.6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2.69万元,差旅费0.19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委托业务费0.11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9.86万元,包括通用设备29.52万元;专用设备0.01万元;家具用具0.3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没有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