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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供销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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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全国供销社系统的县级市机构,是市政府的直属科级事业单位。现设职能股(室)3个:

(1)办公室。职能:协调内部工作关系,开展市场调查研究,起草文件,负责文秘、保密、接待、信访、档案以及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及下属公司、基层社的人事、党务、组织、纪检、宣传、计生、精神文明等工作。

(2)财务统计股。职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供销合作社的财务、会计、统计、税务、信贷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财务会计、统计工作,考核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基层业务股。职能:宣传党中央有关农村经济、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下属公司、基层社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政府授权和有关单位委托经营的项目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共有编制11人,实有人数11人〔含在职公务员9人,工勤2人〕,离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52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26.36万元,占100%。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53.76万元,占67.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72.60万元,占32.79%,主要支出项目有邮电费,2015年鹤山市级产销对接示范工程专项资金,2013年江门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2015年江门市级产销对接示范工程专项资金,2015年江门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租金返还,鹤山市扶持供销社发展资金。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数52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36万元。2015年支出决算数52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9万元。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526.36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3.80万元;死亡抚恤37.9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3.04万元;计划生育服务2.41万元;行政运行167.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67.50万元;住房公积金19.09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53.76万,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3.80万元;死亡抚恤37.9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3.04万元;计划生育服务2.41万元;行政运行167.44万元;住房公积金19.0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72.6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67.5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9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36万元,基本支出353.76万,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3.80万元;死亡抚恤37.9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3.04万元;计划生育服务2.41万元;行政运行167.44万元;住房公积金19.0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72.6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67.50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8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90万元;公用经费22.9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

(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包括:

(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平均每辆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0.5万元,减少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比上年同期增加 0.6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业务量增加,接待费相应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6万元,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公车保留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支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是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