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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鹤山市粮食储备中心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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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鹤山市粮食储备中心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鹤山市粮食储备中心是主管全市粮油储备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执行国家粮油储备政策,完成鹤山市粮食局下达的粮油储备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粮食储备中心事业编3人,合同制职工15人,实有人数1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按政策执行地方储备粮油的轮换销售、采购、储存管理;管理地方储备粮油的质量、数量和安全;维护储备粮仓及仓储设备、设施;参与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72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5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72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29.54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6.02万元,占2.2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713.52万元,占97.80%,主要支出项目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4.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6元,主要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10.56万元,平均每辆 5.2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审、年票和其他日常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6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50次,接待人数共428人。主要用于储备粮油轮换及上级部门粮食检查的业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30万元。其中:
(一)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万元,减少的原因: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80万元,减少的原因: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