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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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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4年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督促和跟踪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单位等关系,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相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向上级报送、提供重要信息,反映重大事情,为领导决策服务;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联系各镇(街)党政办公室工作;负责前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上级领导和有关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几套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指导、推进、协调、督查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防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市海防和打击走私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市几套班子及直属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报批工作;管理直属单位、挂靠单位和鹤山剧院;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鹤山市人民政府领导、市法制局、市人防办)共有行政编制43名,实有42人;机关工勤编制17名,实有17人;离退休3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全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强化统筹协调服务,努力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专业办文、细致办会、用心办事;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细化办文工作制度,强化公文质量管理;完善办会制度,精细做好会务承办工作;主动靠前做好领导公务活动服务工作;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调查研判工作;充分发挥督查职能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落实;创建节约型接待,不断提升后勤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应急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保障有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210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4.3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209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96.26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304.81万元,占62.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5.90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791.45万元,占37.76%。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决算支出782.6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重大项目招商活动、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法制建设、重点项目协调支出、信访事务、后勤服务、春节慰问等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支出8.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缉私办案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32.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98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主要包括:报废1辆、更新购置1辆,购置支出24.98万元,平均每辆24.98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1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费用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路费、保险费、年票以及车辆年审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05.63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600次,接待人数共7200人,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3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6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98万元,增加原因:报废1辆公务用车、更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43万元,减少原因:公车保有量由原来22辆减少为17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0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15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开支。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