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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市直机关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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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机关单位: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精神以及江门市政府、市纪委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八月份起,在全市市直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通过全面推行市直机关的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基本原则:1、政务公开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2、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办事的结果要公平、公正。3、要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不搞形式主义。4、要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透明度,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5、要与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公示等相互衔接,与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相呼应,相互促进,共同提高。6、要与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抓紧抓好。
     (三)基本目标:1、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机关作风明显转变。2、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行政行为规范。3、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加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4、干部群众民主意识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逐步落实,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5、在民主测评和行风评议中,多数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和比较满意。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市直各机关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成为机关干部开展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点
     市直机关政务公开,包括向社会公开和向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两个方面。在公开的内容内容上,要坚持“依法公开,全面客观”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突出对人权、事权、财权三个重点的公开和监督。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此,拟定政务公开的基本项目内容,力求使公开项目内容基本达到统一规范,以增强政务公开的效果,具体如下:
     (一)对外公开主要内容
职责权限。各部门的行政职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责范围、权限等。
     (二)领导责任分工及管理措施。
     (三)业务指南,包括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承诺)。特别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处罚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都必须公开。
     (四)年度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五)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六)热点问题公开。包括工程项目招标、物资采购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七)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对内公开主要内容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财务公开。(每季度或半年公布一次)
    1、收入部分。主要是上级拨款,规定收费、罚没收入等。
    2、支出部分。主要有:①接待费开支;②通讯费开支;③小车费用开支;④干部职工工资开支;⑤出差费用开支;⑥福利费开支;⑦固定资产购置开支;⑧其他开支。
    (三)干部交流任用考核、奖惩情况,职称评定等。
(四)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各单位在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可参照以上模式及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修改实施,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开的内容作适当增加;需要减少公开内容的,必须报市直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步骤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     1、对外公开的内容,要在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或服务大厅内公布,实行永久性橱窗化。橱窗要具备铝合金框架、玻璃推拉窗,规格大小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内容而定,做到美观大方;对内公开的内容,均采取橱窗形式进行公布。各部门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广播、公告、电视、电子触摸屏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2、内容文字要用电脑打印。
    3、公开内容资料要存档。每次公开的内容及对政务公开的发报会、通报会等内容均要存档,建立政务公开档案。
    4、要设立举报箱(放置在橱窗侧边)。举报箱写上举报电话(指督导组电话号码)。
     (二)政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1、成立机构。市成立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宜。成立市直机关政务公开督导组,负责制订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负责对政务公开永久性、连续性、真实性、规范性监督。各战线、各机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
    2、抓好试点。以窗口行业市公安局、环保局作为试点,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
    3、全面铺开。召开全市市直机关动员大会,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施政务公开。
    4、时间安排。8月份为宣传发动阶段和试点先行阶段;9月份为全面铺开阶段;9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任务(注:政府机构改革须撤并的市直单位要求年底前完成)。
  
 
                                          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