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权人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国专利权人的现状,反馈有关政策执行的效果,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决定2025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为圆满完成此项任务,我局将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2025年专利调查对象为:经抽样选中的鹤山市内专利权人7个(不含预留样本),及其截至2024年底维持有效的专利16件(不含预留样本)。调查样本名单(不含预留样本)见附件1。
二、统计调查工作安排
广东省局委托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以下简称商标中心)承担本次统计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部调查数据处理、问卷的发放、收集、审核汇总以及调查过程中沟通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三、调查方式
2025年专利调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调查平台在线开展,我局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给调查对象分发调查链接及验证码,调查问卷支持电脑端和移动端作答。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4〕116号,相关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二)科学安排调查时间,确保调查进度,请调查对象于7月11日前完成网上填答。
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50-8810373。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综〔2025〕266号)
2.专利调查企业填答说明(企业使用)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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