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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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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在鹤山市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鹤山市审计局局长 黄双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鹤山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夯实“稳”的基础,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收支矛盾。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坚持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两手抓,提高税收收入占比,优化收入结构;强化非税管理,多措并举确保各种非税收入征收入库。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65,090万元,为人大预算的100.48%,增长8.02%。

  --巩固“保”的底线,聚焦重点领域,突出保障民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直达民生,积极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年民生类支出391,159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

  --健全“管”的机制,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效能。贯彻落实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精神,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加大数据应用力度,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做好存量隐性债务“清零”化解工作。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69个,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采取追缴资金、规范财务和资产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截至2022年6月,已整改问题63个,涉及金额44,135.56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0项;尚有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完成率91%。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组织实施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深入推进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8,674万元、总支出563,637万元,结余结转15,037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53,984万元、总支出450,041万元,结余结转3,943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93万元、总支出2,59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70,591万元、总支出365,261万元,当年结余5,33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细化。2021年由市财政局代编和安排切块资金的年初预算支出共94,215.20万元,占年初预算总支出625,227万元的15.07%。

  2.预算编制不准确和发生变化时未进行调整。一是桃源镇编报2021年预算误将基础性绩效工资指标200万元并入基本工资指标导致2021年末基本工资指标结余200万元未使用。二是市财政部门在编制2021年农村居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预算比实际支出多464.97万元。三是就业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全市支出转为市镇两级按体制负担,市财政未及时调减该预算指标254.78万元。

  3.个别大额资金支付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市财政收到上级专项债券资金111,092万元后直接下达,未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

  4.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市财政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超范围列支市公安局购置办公家具、市委宣传部支付深化城区创文宣传氛围等费用共253.99万元。

  5.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市林业局、市科工商务局等16个单位共46个项目2021年预算执行率偏低(0-47.3%),涉及金额6,497.29万元。

  6.往来款清理工作有待加强。截至2021年12月底,市财政总会计账挂账时间超过三年的财政暂付性款项金额为39,293万元;市财政专户账“暂付款”科目挂账1,535.16万元,“暂存款”科目挂账635.64万元,挂账时间均为三年以上。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11个市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预算指标总额55,314.9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违反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市体育中心运动场改造工程设计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但市文广旅体局采用单一采购来源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涉及设计费共22.91万元。

  2.未按上级规定内容制定本级的实施方案。市体育彩票中心制定《困难、低销量体彩实体店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帮扶对象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帮扶对象要求。

  3.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和市委老干部局等单位部分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反映的状况不准确,涉及118项资产(资产原值884.3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中央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和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集中开展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较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采取积极措施推进疫苗预防接种规范管理,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标准向有关企业发放奖补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审计调查情况。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依据收取5,520剂非免疫规划疫苗配送费8.28万元。

  2.宅梧镇中心卫生院从2018年开始至2021年10月未按规定开展卡介苗接种服务。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两批次疫苗未按规定记录启运储存温度、到达储存温度及环境温度、途中累计时间等信息。

  (二)2021年度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国家助学金,涉及金额62.10万元。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没有及时向财政申请划拨国家助学金,导致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延迟1-5个月发放,涉及金额62.10万元。

  2.部分在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设计标准施工,涉及共和镇大凹田间道路、双合镇先庆斗渠和鹤城镇先锋农渠。

  3.个别直达资金未及时制定绩效目标。江门市财政局向鹤山市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7万元后,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未按要求明确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基础教育投入等民生项目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围绕市委、市政府承诺落实的民生实事和重点改革领域,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增进民生福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1.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鹤城镇七旺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库道路与大坝连接段的防护桩部分基础沉降缝出现开裂,水土流失造成部分边坡沉降。

  2.个别病险水库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11月、12月雅瑶镇马山水库、白迳水库大坝被鉴定为三类坝,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截至2022年6月仍未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工程。

  (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1.个别自然村存在危房未拆除的情况。宅梧镇堂马村和址山镇沙田村各有一处危房、危墙未拆除,审计指出问题后,宅梧镇和址山镇已对该危房、危墙进行拆除和修补。

  2.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双合镇、桃源镇、雅瑶镇、址山镇、鹤城镇、古劳镇和沙坪街道等7个镇(街)共16项农村公路、公厕等农村基础设施有损坏未及时维修,影响正常使用。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检查发现问题处理跟踪不完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第三方评估单位对2019-2020年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的问题的后续处理情况,不利于农村生活垃圾的进一步治理。

  4.部分项目镇级承担资金未到位。截至2021年12月,桃源镇、雅瑶镇和址山镇2019-2020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共11项工程应付未付资金共242.23万元。

  (三)2020-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维护审计情况。

  1. 公租房空置率高,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截至2022年6月,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空置375套,空置率20.17%,主要集中在沙坪街道240套,雅瑶镇49套,龙口镇31套,造成房屋空置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公租房位于老旧小区,楼龄长,年久失修,房屋布局不合理,难以满足租户入住要求。二是租金吸引力有限,全市公租房现行租金标准最高不高于周边同类房地产市场租金的80%,但对比私人出租设备齐全,拎包入住的普遍配置,租金吸引力有限,且公租房租金近十年未有结合市场供需予以调整,性价比不高。三是部分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时间过长,最长达10个月。

  2.资产管理不完善。市住建局未建立包含资产名称、产权所有人、位置、住宅套数、账面价值等信息的公租房资产卡片;公租房资产报告编制不完整,没有全面反映公租房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情况;没有定期公示全市公租房资产存量、变动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四)大岗路、小范街(经华路-过境公路)道路项目审计情况。

  1.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标准施工。水泥搅拌桩桩体所用水泥强度与设计要求不符。部分材料未现场取样送检,项目工程使用两个型号的土工格栅,只有一个型号按规定现场取样送检。

  2.工期延期较长且工程履约保函担保期未能涵盖工程工期。大岗路项目实际完工较合同工期延长808天,延长时间占计划工期244%;项目工程施工履约保函有效期未能对项目工程的履约提供全面的担保。

  3.征地结余资金使用不规范。雅瑶镇和沙坪街道未履行规定程序直接将市财政拨入大岗路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结余款项用于其他无关联项目,涉及金额1,188.58万元。

  4.个别路面保修期内出现破损未修复。大岗路项目小范街与鹤山大道交汇处,路面存在多处破损。

  (五)202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审计情况。

  1.项目没有及时按计划进行整治。宅梧旧收费站至宅梧温氏饲料厂门前路段、址山圩红绿灯(95KM+400M)和雅瑶直水路段等3个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点因2018-2020年发生交通事故较多列入整治计划,但至2022年5月仍未按整治计划进行相应的整治。

  2.部分项目资金不到位。道口“一清一灯一带”整治、平安村口建设、穿村过镇道路设置安全设施整治三个项目工程在完工后一年仍有87.83万元工程款未支付到位。

  (六)2020至2021年度基础教育投入审计调查情况。

  1.桃源中学小楼房及实验楼是C级建筑物,未达安全标准。

  2.幼儿园教师缺编和空编数较多。公办学校幼儿学段应配置教师编制439个,实有编制137个,缺编302个;在职在编教师 90人,空编47人;临聘老师455人,与在编在岗教师人数比为5:1。

  3.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学生比例和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均未达规定50%和85%的标准。

  4.幼儿园、初中、高中和职中阶段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均未达规定的85%、98%、20%和20%的标准要求。

  5.占用教师资源,较多教师被借调从事非教学工作。

  四、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资产办等9个市属部门单位共9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基本能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行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及履职尽责不到位。

  1.市资产办对下属公司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国有企业部分房产和商铺空置超两年且没有招租,涉及宗数43宗,涉及面积16,290.51平方米。

  2.市交通运输局对部分桥梁未定期进行检测。该局负责监管的桥梁有181座,通车日期在2010年以前且近三年没进行过桥梁检测的中小桥梁为90座。

  3.市市场监督局行政执法处罚不规范。一是没收物管理不规范,部分没收物无造册登记、销毁处理手续不完善。二是个别案件未按时完成执罚,且没有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个别案卷存在管理不完善情况。

  4.鹤山一中学校食堂管理不完善。学生膳食资金部分月份占伙食费总量低于规定的70%,在教职工餐费存在挤占学生餐费现象,2021年末鹤山一中厨房会计账显示累计结余较大。

  (二)重大事项未及时经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市妇女联合会部分重大事项未及时经党组会议审议决定,涉及金额183.97万元。

  (三)公务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市信访局违规领取交通补贴、以代开发票报销住宿费、公务接待超标准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无审批表等,涉及金额11.69万元。

  五、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21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够精准。一些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对项目资金调研论证不充分,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不扎实,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不够精准,导致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相脱节。二是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到位,推进力度不足,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效果未达预期。三是履职尽责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理解财经法纪存在偏差,甚至对财经制度的执行存在片面化、选择性执行,内部财务管理松散,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减少预算代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的联动机制,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责任落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压实各镇街各部门稳定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推动中央、省和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早落地见效。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国资企业运营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制度,及时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打通民生政策落实“堵点痛点”,加快补齐社保、卫生、教育、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短板。统筹整合教育资源,加强校园管理,优化师资配置,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责任,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形成更强的整改合力。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通报和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要求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有关情况按程序报批后,由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