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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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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在鹤山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鹤山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双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我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结果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到位。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整改成效。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最新要求,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扩展审计整改成效为目标,做细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动态管理;结合审计回访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建议。

  (二)压实主体责任,分类精准施策。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整改工作,对应在短期内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通过加强管理、上缴财政、统筹使用或加快拨付进度、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三)贯通协作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推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监督、党政督查、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的贯通协作,实现同向发力、成果共享。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围绕各有关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多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有效推动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2月,《关于鹤山市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工作报告》反映的五个方面69个具体问题,已整改61个,整改到位率88.41%;整改问题金额39,041.21万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88.20%;推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有力推动了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的40个问题,36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中,整改问题金额38,610.01万元,完善相关制度5项。

  1.市级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问题。市财政局落实预算“四挂钩”机制,通过优化支出控制、对资金分配和支出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承诺今后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下达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回统筹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 统筹做好2020-2021年预算收支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可省尽省,分类做好资金结转”工作要求,加大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将部分难以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今后将采取定期通报项目执行进度、调整项目计划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的可执行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一是合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摸底分析,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二是做细做实基建预算,集中编制基建项目滚动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降低代编预算和调整预算的比例,提高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关于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问题。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市财政专户“暂存款-待上缴国库款”2020年结转余额1,901.06万元全部上缴国库。二是应收未收非税收入问题,3个镇(街)已将2019年固体废弃物填埋费共计333.30万元上缴国库。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收单位已向逾期缴交的单位和个人发送催缴书,并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收缴入库1,752.82万元,通过司法等其他途径整改882.28万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关于个别项目超范围列支问题。市财政局加强支出标准管控,严格规范预算执行,使用正确的预算科目对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关于预算项目库管理不完善问题。一是2020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21年已基本实现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二是2021年对全市单位预算项目均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价,评价的项目包括专项资金项目、其他特定目标类和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三种类型共893项,金额合计144,075.45万元,内容涉及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商业流通等社会民生重点热点方面。三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2021年使用“数字财政”系统进行预算编制、支出审核,按照“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的要求,所有市级安排的支出项目均已纳入项目库管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关于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市社保局加强领取待遇信息比对和审核管理工作,通过电话联系、发送退回通知书等方式,已追回多发放的失业保险金1.94万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停止长期租赁社会车辆作为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的行为,同时为保障基层执法执勤用车需求,经市财政局、市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协调从市直其他单位调配2辆汽车,完成审批过户、喷涂统一标识等手续后已正式投入使用。市水利局已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增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编制,现采取先将应急发电排涝抢险车等价转让市国资办下属企业再按需租用的方式,目前处于协商具体操作流程阶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关于未严格执行费用报销管理规定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内部审核审批流程监管,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防范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风险。市科工商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等4个单位通过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清单等措施,严格执行我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公安局等3个单位通过清查复核、数据比对等处理资产(原值合计3,374.99万元)共575项,确保资产系统数据全面准确、账实相符。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2个单位已及时开通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并登记录入资产6.98万元。市住建局等4个单位开展资产清查行动,共补录资产4466.34万元。市供销社等10个单位已按照规定办理毁坏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进行资产和会计账务核销处理。为进一步健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制定完善《鹤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鹤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等制度,2021年起全市启用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建立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方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粤菜师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方面。

  关于存在实际培训人数与协议计划相差较大问题。市人社局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鼓励培训机构结合各层次人才需求和市场需求,开展适用性、实用性粤菜师傅技能培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培训水平。

  2.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市人社局加强社保查询系统信息比对工作,梳理失业登记办理流程,对不符合失业登记2人予以清退调整,进一步加强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资格审核,堵塞业务漏洞。

  3.民营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方面。

  关于中小企业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市科工商务局已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未拨付资金650.34万元全部划拨完毕。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的16个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中。

  1.水利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方面。

  (1)关于部分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存在缺陷问题。市水利局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一是对西江大堤人行道工程全线排查,通过加固围栏、封盖井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措施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二是加强对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对工程价款调整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确认;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已按图纸要求进行返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对参与工程竞价企业资质审核不严问题。市水利局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加强对竞价供应商的资质信用、证件信息等审核把关工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部分水利专项资金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市水利局明确业务会议讨论-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指定股室跟进的工作流程,根据第三方及专家的意见建议确定采纳情况和后续跟进处理工作,提高水利专项资金利用绩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创文专项资金方面。

  (1)关于部分创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市创文办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市民素质及满意度提升、创文公益广告宣传等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及时制定方案调整资金使用计划。一是联合交警部门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通过加强各类交通安全意识培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新增交通视频监控和抓拍设备、规划翻新小区及主干道停车位5306个,缓解“停车难”等举措,有效减少全市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依托15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主体服务活动2000多场,通过线上献策、创文入户宣传、最美小区评比、创文彩铃服务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方法,提高市民群众参与率,提升市民对创文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三是结合本土文化特色,将鹤山元素融入公益宣传广告设计,打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亮点;扩大宣传范围,在大街小巷、主干次道等扩大公益宣传覆盖面,落实日常维护和管理。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关于编制创文专项资金预算不及时问题。市创文办及时做好往年创文专项资金的申报报送工作,同时提前谋划,在开展单位申报、事前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鹤山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提高了创文专项资金的编制及时性。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鹤山好人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创文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力度,压实施工方以及工程监理公司责任,采取按设计图纸返工、完善项目变更手续等措施,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同时完善相关制度,修订补充协议条款,规范施工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该场馆现已于2021年10月竣工验收,现正办理工程结算手续。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拆旧复垦项目方面。

  关于现场清点数量与造价清单不符问题。宅梧镇对项目区内树木开展复核清查工作,并与11条自然村的管护单位签订移交管护协议,落实后期管护责任。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整改落实金额63.29万元,完善相关制度4项。

  1.关于未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问题。珠西物流公司制定《江门市珠西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及《商务接待管理等费用报销制度》,完善制度保障机制,规范公车费用报销。

  2.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班子会议讨论决策问题。珠西物流公司健全《江门市珠西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会议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经公司班子会议或董事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

  3.关于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珠西物流公司已按时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审定后执行。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的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有关单位通过加快资金拨付、归还原渠道资金等整改问题金额367.91万元,完善相关制度1项。

  1.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及履职尽责方面。

  (1)关于市水利局未能按市委、市政府计划推进有关工作问题。市水利局重新调整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加大西江大堤杰洲段提升整治工程和江沙公路蚬江河及元溪渠改造工程建设的推进力度,已完成招投标、开工建设等节点任务,项目进度符合要求。

  (2)关于市住建局对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审核及后续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市住建局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和信息更新,逐一核实享受公租房待遇的家庭(个人)情况,对复核后符合我市保障资格的29户予以保留,对不符合保障资格的25户取消承租人资格,敦促其在限期内腾退,现已全部腾退完毕。

  (3)关于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发证事项通知程序不规范问题。市林业局已提供各镇(街)向已审批未发证的申请人不发证的告知证明,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专门学习林木采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重新制定我市林木采伐许可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我市林木采伐工作。

  (4)关于原市农林渔业局对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力度,对不满足条件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加快各环节资金支付进度,争取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5)关于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款未支付给规定补偿对象问题。市林业局开展自查,对2018年至今的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款进行核对、清退,相关补偿款共27.96万元已划拨到广东省江门监狱账户。

  2.重大事项决策方面。

  关于市人社局、市住建局部分重大事项支出没有经党组会议审议决定的问题。市人社局、市住建局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并按规定进行会议记录。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各部门单位按要求积极整改,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8个问题需要分阶段或持续整改,有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需要补办有关手续,履行报批程序,分阶段逐步解决,如公务用车车辆编制问题;有的需要长期坚持推进,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如部分创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有的情况复杂,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如一些资产处置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和承诺,市审计局将继续加大整改跟踪力度,实行挂账督办,要求相关单位定期报送最新整改进度,直至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