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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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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五方面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一是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二是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从2021年9月1日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开始试行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每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每天服务不得少于2学时)。晚托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时,主要分为基本托管和素质提升活动。其中基本托管可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等;素质提升活动包括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课后服务坚持普惠和非营利原则,鹤山市政府统筹对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公办小学进行财政补助,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元。三是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四是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五是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在此,鹤山市教育局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根据《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请广大家长朋友支持、理解,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要再安排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结合孩子实际情况,理性选择经过审批且合法经营的机构参加学习。

  减轻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体现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鲜明导向。下一步,鹤山市教育局将在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督查,将《意见》精神严格落到实处。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积极加强与学校联系,共商育人之策,共促孩子健康成长。


鹤山市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