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思味园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案件的情况说明
江门思味园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交来的《申请函》已收悉。
经查,我局于2019年8月2日对你公司肉禽类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未依法备案、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鹤环罚〔2019〕83号)。目前,你公司已缴纳了行政罚款并按规定依法落实了整改,我局已依法对该案作结案处理。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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