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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空气质量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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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第四季度鹤山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0.2%,其中优占27.2%(25天),良占63.0%(58天),轻度污染占9.8%(9天),没有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数。(详见表1、图1)

表1   2021年第四季度鹤山市城市空气质量情况表

月份

二氧

化硫

二氧

化氮

PM10

一氧

化碳

臭氧

PM2.5

优良天数

比例(%)

10月

6

29

42

0.9

182

22

80.6

11月

11

40

60

1.0

126

29

100.0

12月

10

51

73

1.0

133

39

90.3

季度均值

9

40

58

1.0

146

30

90.2

年均二级标准

GB3095-2012

60

40

70

4

160

35

--

注:除一氧化碳浓度单位为毫克/立方米外,其他监测项目浓度单位为微克/立方米。

1.png

图1       2021年第四季度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二、首要空气污染物

      2021年第四季主要污染物为臭氧(O3-8h),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比例分为88.9%;次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比例别为11.1%。

三、空气质量达标率变化

      2021年第四季度鹤山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为90.2%,同比上升10.9%。

鹤山市区SO2 、PM10、CO、PM2.5达到国家日均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均为 100%;NO2和O3-8h达到国家日均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分别为97.8%和91.3%。

2.png

图2       2021年第四季度鹤山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同比变化情况

【说明】

1、本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等有关规范要求,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评价。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60

微克/立方米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4

毫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0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微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PM2.5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