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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手用缠绕膜522吨、OPP封箱胶带3632吨、不干胶817吨和餐盒55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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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手用缠绕膜522吨、OPP封箱胶带3632吨、不干胶817吨和餐盒55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鹤山市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手用缠绕膜522吨、OPP封箱胶带3632吨、不干胶817吨和餐盒555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龙口镇兴龙工业区龙古路36号厂房三(第二层、第三层和楼顶部分)

建设单位

鹤山市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鹤山市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龙口镇兴龙工业区龙古路36号厂房三,租赁鹤山荣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达公司”)的已建厂房三的二层、三层和楼顶部分,拟投资1000万元,兴建年产手用缠绕膜522吨、OPP封箱胶带3632吨、不干胶817吨和餐盒555吨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共9528平方米。项目手用缠绕膜主要生产工艺为搅拌、加热成型、冷却定型、分切、收卷等;OPP封箱胶带主要生产工艺为分切和缠绕纸筒等;不干胶主要生产工艺为分切;餐盒主要生产工艺为搅拌、加热成型、冷却定型、分切、收卷、放卷、加热冲压成型、破碎等。

环评机构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1、项目淀粉胶罐清洗废水回用于淀粉胶调配,不外排;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作为工业零散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依托荣达公司自建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的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回用于荣达公司冷却塔作补充水,不外排。
2、有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订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订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