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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利奥计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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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利奥计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鹤山利奥计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古劳镇玄坛庙工业区1号五十一座

建设单位

鹤山利奥计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鹤山利奥计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拟位于鹤山市古劳镇玄坛庙工业区1号五十一座,租赁鹤山市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已建科研楼一楼小型测试房、无尘房-2及二、三楼,项目占地面积953.8平方米,主要根据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其测量设备校准、原材料检测、玩具检测、货物查验,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不对外营业。完成检测后,油墨样品返回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生产使用;胶水、鹤山市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样品需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涂层/塑料/皮革/纺织品/金属/木质零部件/纸(纸/银梯纸/坑箱)/防霉剂/白样纸制品需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环评机构

广东新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恒温实验室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21.6m³/a)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与生活污水(243m³/a)、水浴锅用水(0.8m³/a)、器皿洗洁精擦洗废水(16.2m³/a)、器皿纯水润洗废水(13.5m³/a)排入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三期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06年修改单)一类B标准的最严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冲厕、车辆冲洗及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两者的较严值)的最严值后,排入沙坪河;器皿预冲洗废水(10.8m³/a)、实验室试剂调配用水(36.368m³/a)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②项目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甲醛、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厂界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甲醛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