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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市天生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铜锌合金锭4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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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天生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铜锌合金锭4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天生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铜锌合金锭40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址山镇东溪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35号

建设单位

江门市天生金属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门市天生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铜锌合金锭4000吨新建项目位于鹤山市址山镇东溪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35号,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铜锌合金锭制造。主要工艺为投料、熔化、保温品检、浇注成型等。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自建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冲厕、道路清扫标准的较严值,回用于冲厕及场地浇洒,不外排;远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鹤山市址山镇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东溪河。
②项目熔化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优化布局、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3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