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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桃源镇联锦机制砂加工场年产15万立方米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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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桃源镇联锦机制砂加工场年产15万立方米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鹤山市桃源镇联锦机制砂加工场年产15万立方米机制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鹤山市桃源镇联锦机制砂加工场

项目概况

鹤山市桃源镇联锦机制砂加工场选址于江门市鹤山市桃源镇中心村委会龙蟠岭,租赁鹤山市同宇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10000㎡用地进行机制砂项目建设,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899783°、北纬22.697001°,占地面积为10000㎡,总建筑面积为3100㎡,预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砂15万立方米,主要原料为砂岩,主要设备为破碎机、洗砂机等。

环评机构

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本项目废气包括喂料、皮带输送、破碎、振筛、堆放、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其中,喂料、皮带输送、破碎、振筛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厂房内+喷头喷淋”处理,堆场粉尘采用“三面围蔽+顶盖篷布+喷淋头喷淋+移动炮雾机”处理,道路运输采用“洒水车洒水抑尘”处理,处理后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②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洗砂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的道路清扫标准值后,回用于厂区场地抑尘;洗砂废水和初期雨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由于洗砂工序对水质要求不高,不作水质控制要求。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