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阳顺木业有限公司年增产胶合板2.2万立方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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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阳顺木业有限公司年增产胶合板2.2万立方米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阳顺木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鹤山市阳顺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双合镇蒲塘工业开发区,拟扩建建筑物包括厂房A、厂房A(扩建)、厂房一(扩建)、仓库一(拟建)、厂房B,新增用地面积13855.9㎡,建筑面积17963.8㎡,计划年增产2.2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工艺包括断木、旋切、整理分类、涂胶、冷压、热压、砂光等。 |
环评机构 | 深圳景浩生态修复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和纯水机浓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冲厕、道路清扫、城市绿化等;回用标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冲厕标准和道路清扫、绿化标准的较严者。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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