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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东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铁铸件8000吨、搬运设备13.2万台、塑胶框60吨、外轮胎173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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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东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铁铸件8000吨、搬运设备13.2万台、塑胶框60吨、外轮胎173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鹤山市东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铁铸件8000吨、搬运设备13.2万台、塑胶框60吨、外轮胎173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鹤山市东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在原有规划2#厂房位置,新建一栋四层厂房,建筑面积为31773平方米,扩建后全厂总建筑面积为37303平方米。扩建内容主要生产通用泵体、工程机械变速箱、搬运车泵体、轮芯等铁铸件、搬运车、升高车、电动车等搬运设备、塑胶框、外轮胎。主要从事铸件的生产加工,年产铁铸件8000吨、搬运设备13.2万台、塑胶框60吨、外轮胎173吨。

环评机构

广东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水喷淋净化装置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喷淋净化装置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注塑车间冷却废水每半年更换一次,发泡车间直接冷却水每周更换一次,以上废水均作为零散废水委托第三方零散废水公司处理,近期,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化粪池+自建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标准中较严者限值后,全部回用。
2、项目制芯工序粉尘、有机废气,熔炼工序烟尘、有机废气,清砂落件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约25m)排放,脚轮发泡成型、电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约25m)排放,喷粉柜粉尘采用二级滤芯过滤系统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约25m)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工序有机废气TVOC、天然气燃烧废气、臭气浓度经固化线进出口上方集气罩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约25m)排放;喷漆工序漆雾、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密闭漆房负压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净化装置+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约25m)排放;挤出、发泡成型、注塑工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发泡成型工序氨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净化装置+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约25m)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烟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燃气尾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各废气达标排放,则项目废气对车间工人及周围大气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则项目废气对车间工人及周围大气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