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达明光源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灯丝2000万条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鹤山市达明光源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灯丝2000万条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鹤山市达明光源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灯丝2000万条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鹤山市达明光源器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原项目于2004年3月31日取得了鹤山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文编号为鹤环建字[2003]113号。于2021年搬迁至鹤山市址山镇富云路15号,(江鹤环函〔2021〕30号)。现项目搬迁到鹤山市址山镇云乡富云路9号C座,搬迁后,占地面积为1280平方米,搬迁后工艺和产品、原料用量等不变,取消设置宿舍和食堂,生产设备增加6套绕丝机、3台钼套机作为备用设备。主要产品有普通钨灯丝1000万条,其中200万条需要套钼套,钼灯丝1000万条。主要工艺为绕丝、定型、酸洗、煮碱、中和、超声波清洗、烘干等。

环评机构

佛山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冲厕、城市绿化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冲厕和绿化;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定期外排;超声波和纯水清洗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处置单位处理。②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酸洗、煮酸过程产生的酸雾、颗粒物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酸雾、颗粒物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雾、HCl、SO2、NOx及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尽可能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HCl、SO2、NOx及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③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