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鑫台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年产(三相异步)电动机15万台、减速机9万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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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鑫台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年产(三相异步)电动机15万台、减速机9万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鑫台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鑫台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工业路5号,项目占地面积为93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72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动机和减速机制造,年产(三相异步)电动机15万台、减速机9万台。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绕线、下线、整形、浸漆、固化(浸漆后)、机加工(车、铣、磨)、压转子、车外径、较平衡、刷漆、自然晾干(刷漆后)、打磨、清洁(打磨后)、喷漆/喷粉、烘干固化(喷漆/喷粉后)、自然冷却、组装、测试/检验、产品入库等。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打磨粉尘,喷粉粉尘,刷漆、浸漆、喷漆、喷粉固化产生的废气(以下简称“涂装废气”)。打磨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帘柜+旋流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涂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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