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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埔弗瞬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100万套、5G通讯配件50万套、海外烤炉配件100万套和燃气阀体配件20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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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埔弗瞬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100万套、5G通讯配件50万套、海外烤炉配件100万套和燃气阀体配件20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鹤山市埔弗瞬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100万套、5G通讯配件50万套、海外烤炉配件100万套和燃气阀体配件200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鹤山市埔弗瞬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鹤山市埔弗瞬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宅梧镇骏马开发区16号, 占地面积为23141.14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配件、5G通讯配件、海外烤炉配件和燃气阀体配件的生产,年产汽车配件100万套、5G通讯配件50万套、海外烤炉配件100万套和燃气阀体配件200万套。主要原料为铝合金锭、脱模剂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熔铝、压铸、人工去边料、冲压、去水口、机加工、抛丸、去毛刺等工序。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①项目熔铝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有效处理后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规定的金属熔炼(化)燃气炉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压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处理后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去水口、抛丸、去毛刺等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有效处理后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规定的落砂、清理产生的颗粒物的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②员工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脱模剂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回流于脱模剂混合机,不外排;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③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