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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广东墙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特种干粉砂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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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墙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特种干粉砂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行政服务中心38-39号环保窗口 ,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202013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墙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特种干粉砂浆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墙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墙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19号,占地面积为10800m2,建筑面积约为1685m2。项目主要从事特种干粉砂浆生产,年产特种干粉砂浆10万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罐装贮存、计量、混合搅拌、分装等。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投料、罐顶呼吸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分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DA002排气筒合并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②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近期经有效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限值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远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桃源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桃源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西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各侧达到2类标准。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