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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VC颗粒1100吨、电线电缆6000万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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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江鹤环审〔2022〕82号关于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VC颗粒1100吨、电线电缆6000万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鹤环审[2022]82号 2022-08-26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江门鹤山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行政服务中心38-39号环保窗口 ,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202013
传  真:0750-88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