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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告知书(江鹤环信告〔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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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通过来信向我局反映鹤山市沙坪镇**鞋厂废气问题的事项,现我局决定予以受理。您提出的事项,我局将于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您。特此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