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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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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任务名称

任务开始时间

任务结束时间

抽查类型

配合联合抽查部门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

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涉ODS物质企业监督检查

2022年3月1日

2022年6月30日

本部门抽查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40%

2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2022年7月1日

2022年9月30日

跨部门联合抽查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40%

3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督抽查

2022年3月1日

2022年6月30日

本部门抽查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40%

4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2022年3月1日

2022年6月30日

本部门抽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40%

5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2022年7月1日

2022年9月30日

跨部门联合抽查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