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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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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着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自2020年制定《鹤山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以来,委托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专人下基层、进村入户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政策宣传解读活动,目前辖区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试行主体已达80%,位居江门地区前列。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项目清单中“落实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多措并举为农民群众解读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相关问题。除了通过现场咨询、派发宣传册子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还安排党员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户送服务,为种养户解读政策制度。近日,为进一步扩大我市食用农产品企业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政策的知晓率,市农业农村局专门对各镇(街)的散户、小农户进行入户专题培训,以提高小散生产主体对质量安全生产的自律性,目前全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主体数量已达353家。

通过推广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生产主体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把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环节集中管理,鼓励生产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承诺,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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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监管的有效衔接,市农产品监测部门重点对带证上市农产品进行监测检查,并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

2021年上半年市本级农产品定性检测样品数量6977个,其中果蔬样品915个,合格率为99.67%;畜禽产品样品6062个,合格率为100%;定量检测样品283个,合格率均为100%2021年上半年镇级累计完成农产品定性速测23287个,其中果蔬样品12785个,合格率为99.98%,畜禽样品10502个,合格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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